7.5 】 古建筑《的,修,缮
》
7.5.1!。 古建《筑木结构修缮—。前应对承重木结构】进行可靠性查勘【与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尺寸
! 2 结构】整体的变《位和:支承情?况包括房屋整—体倾斜程《度、屋?架垂直度、水平【移位等情况》及下弦?。。、木梁?等两端?支座搁置的长度及腐!朽程度;木柱开裂】。、柱根腐朽》程度
?。
:
3】 木材的材质情况!。。。包,括木:材(树?)品:名和木节、斜纹、】扭纹、?髓,心在受弯木构件上】的分布?情况在利《用旧:木材修接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1?。59的有关规定检】查并应在《检,验合格后再使用【
! 4 承重构件】的受力和变形—情况包括梁、搁栅、!檩条:、木柱和屋架等【构件的挠曲、开裂程!度等
《
:
: 5 — 主:要,吊点、连《接的:工作状态《包括构件节点—木榫、夹铁(穿杆】)等松动、》开裂、腐(锈)朽程!度
》
—6 :。 ,历次修缮《措施的现存内容及其!当前状态
!
7.5.》。2 : 古建筑木构—。件材质的勘》查应对?木构件的《腐朽:程度、虫《蛀程度及白蚁侵食程!度,进行分级《。和标识木材腐朽分级!和标记应符》合本规范第C.0】.1条的规定木材虫!蛀分级和《标识应符合本规范】第C.0.2—条的规定白蚁侵食分!级和标?识应符合本规范第C!.0.3条的规定
!
,
:
7?.5.3 —古建筑的修》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遵循渐进、先撑】后拆:。。、,先撑后补、分—。区(段)进行的【原则:
,
!2 ?对屋架的脊》柱、步柱《、廊柱与廊川—等及梁枋榫接—点等:受,。。力部:位可能发生的—损坏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应对木结构各构】件的变?。形情况、构件节点】的连结情况进—行标记、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
》 3 埋入】墙体的木梁、檩【条、搁栅等构件端】部、与墙体接触紧】靠的木柱、门窗樘】(杆)构件及—柱根:等应做防腐、防虫蚀!处理
》
》 4 木结【构表面的防火—、防腐及防虫的处理!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 5 木结构木柱!、梁枋内部存在中空!时应采取剔》除、清理虫》蛀或腐朽部位的措】。施,;当:木柱中空部位直径超!过,150?mm时?应,在中:空部位填《。充木块?;对木?柱,中空:部位应进行不—饱和聚酯《树脂灌注加固对梁】枋中空?。部位应?进行环氧树脂—灌注加固
—。
,
【6 古建》筑木结构《构件所使用》的胶黏剂应保证胶】缝强度不低于被胶合!。木材的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强度胶黏《剂的耐水《性及耐久性应与【木构件的用途和使】用年限相适应
!
:
7— 木构件》中使用?。的金:属连接?件,。级别、规格、—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连接件》应除锈并《应进行防《锈,处理;螺栓材料应】采用Ⅰ?级钢钢和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12mm!采用钢夹板》连接时?其厚度不《应小于6mm
!
7.5—.4: 古建筑修—缮的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金属《连接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修缮设计的】要求安装《前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
?
2 】修缮或更换承重构件!的木:材其材质应》与,原构件相同并应进行!材质检?查验收旧桁(檩)】的上、下面》。不得颠?。倒搁:置
7】。.5.5 》。 古建筑木》结,构加固修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古【建筑的木构架进【行打牮?拨,正,时应先揭除瓦顶、拆!下望板和部分椽并应!将擦端的《榫卯缝清理》干净;有加固—。金属连接件时—。应全部取《下;对已严重—残损的檩《、角梁、平身科斗】等构件也应先行取】下对古建筑木构架】的打牮拨《正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次调整
—
】 2 《古建筑的木构架进行!整体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加,固方案不得》改变原受力体系【
【 2】),对既有建筑结构和构!造的固有缺陷—应采取予以》消除的措施对所增】设的连接《件应:设,。。法加以?。隐蔽:
【。 【3)对?本应:拆,除的梁枋《、柱当其文物—价值:较高而必须》保留时可另》加支柱但另加—的支:柱应:易于识别
》。
】 4)对任!何整体加固措施木构!架中原有的连—。接件包括椽、—檩和构架间的连接】件应全部保留有缺】陷时应更新补齐
】
— , —5):加固所用材料的耐】久性:不应低于原有结构材!料的耐久性
【
3! 古建筑木—构架中下《列部位的榫卯连接在!整体加固时应根据】结构:构造的具体情—况采用?连,接件进行锚固
!
?。 】1)柱与额》枋连:接处;
—
,
,
, 《 ? 2:。),檩端连接处;
】
》 》。 3)有外廊或】周围的?木构架?中抱:头梁或穿插枋—与金柱的连接处;
!
?
》。。。 4—)其:他用半?银锭榫连接的部位
!
【 4 《 古建筑木结构加】固修复时应从构造上!改,善通风防潮条件应】使木结构经常保持干!燥,;对易受潮腐朽【或,遭受虫蛀《的木结?构应用防腐防虫【药剂进行处理—
:。
?
5 【 古建筑腐》朽以及虫《蚁危害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先剥除【或清理腐朽》层,及,白蚁侵蚀《层,。
:
:
【。 2)—应采用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原液】浓度:的60%液》体,喷、:涂3遍每次喷—、涂时间应间—隔2h以上
!
】 3)应按原油漆!工艺修复
【
! 4)堵塞虫【蛀孔洞应用浓度为1!5,%,的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原液浸泡木屑晒!干,后拌胶?水堵塞堵塞深度达2!0mm以上时—也可用材质坚硬【的木:材做成?直径大小《不一的?木栓用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原液浸!泡后晒干用药栓【堵塞:虫眼和虫《道针眼小虫》孔宜用针筒》装浓度为15%的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原液!注,射也:可用材质坚硬—的木材做成牙签状】或将竹牙签用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原液浸》泡透后晒《干,用,。药签堵?塞小虫眼
—
》 》 5)承重柱和梁!、楼板、地》框、:屋面板和瓦条中度腐!朽或中度《虫蚁危害时受危害部!位可裁?切,更换的应裁》切并:更换为经防腐处理的!木材不可裁切更换时!经承重受力计—算危害?部位尚?能承载时可》按本:规范第?7.5?.5条第5款第【1~4?项的要?求进行修复》
】 : , 6)木雕刻】工,艺品:轻度、?中度:腐朽可?用,钢丝刷清除腐朽【层用无色《。木材:。防腐剂原液》喷,、涂3遍
!
《 : 7《),所有重度《腐朽、重度白蚁侵】蚀,的木构件均应拆除】并更换为经》防腐处理的木材
】
7.5.!6 ?古建筑移建与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古建筑木结构【建筑:物,的,移建、部分托换修复!时应:。先揭除瓦顶再—由上而下分层拆落】望板、椽及梁架在拆!落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榫头:折断:或劈:裂的措施并应避【免,磨损木构件上的彩】画和墨书题记
】
,
,
—2 拆落木构架】前应先?将所有拆落的构【件编号?并应将构件编—号标明在《记录:。的图纸?上不得损《坏构件和榫卯应确】保,构件的完整无损
】
:
?。 3 【构件安装前》。应认真检《查构件是否》齐全有损构》件应按本规范第7.!5.:5条的要求》进行加?固修复损坏严—重,时,应更换
! ? 4 《古建筑木结构预防】受潮腐朽或遭受虫】蛀的加固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从:构造上改善通风【防潮条件;
【
》 《 2《。。)对易受《潮腐朽或遭受虫蛀的!木结构用《。。防腐防?。虫药剂进行处—。理 :
?
《 5 古建】筑木结?构加固修复时天花】。、藻井以上的梁架】宜喷涂防《火,涂料;?天花、?吊顶用的苇席和纸、!木板墙?等应进行《防火处理处理—。方法:应经专?门研究确定
—
!。6 结《构,安装的轴线》、标高、收势、侧】脚、升起、弯势【应符合原状及记【录,的要求
】。
《 ,7 移建、部【分托换修复工—程中采用金》属连接件加固时金属!连接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移建、部分更!换修复设计的要【求
【。7.5?.7 加固—修复木柱应符合【加固修复设》计要求加固》修复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柱脚损?坏高度?超过80c》m,时应采?用榫和螺栓牢固【换接不得使》用,铁钉代替
!
: , 2 当柱【损坏深度不超过柱直!径的1/2采用【剔,补包镶做《法时应?用同一种木材加胶填!补、:楔紧包镶较长时应用!金,属连接件《加固
【
? , 3 当柱外【皮最薄处厚度不【小于50mm时【柱心腐朽时应采用化!学材料浇注法加【固,;应观察、尺—量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
7.5.8— 加?固修复梁、枋、【檩(桁?)等木构件应符合加!固修复设计》要求:加固修复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顺纹裂缝!的深度不大于—构件直?。径的1/4时宽度】不应:大于10mm裂【缝的长度不应大于】构件自身长》度,的1/2;斜纹裂缝!在短型构件》。中不应大于18【0,°在:。圆形构件《中裂缝?的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3时—可用胶结、》化学材?料浇注加《固、金属连接件加固!修补
【
:。 2《 当顺纹裂—。缝的深度大于构件】直径的?1/4?。或斜纹裂缝在短型】构,件中大于180°】时应更换构件
【
,
,
3】 当梁类构件腐】朽截面面积大于构件!原截面的1/5【。且角梁腐朽》长度大于《挑出长度的1/5】时不宜?修补加固应更换【构件
》
7《.5.9 》 斗拱加固修复【应符合加《固修复设计》要求加固修复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斗劈裂为两半!断纹能对齐时可采】取胶黏方法座斗被】。压扁超过3m—m,时可在斗《口内用?硬木薄?板补齐薄板的木纹】应与原构件木纹一】致断纹不能对齐【或严重?腐朽时应更换
【
!2, 拱劈裂未断开】时,。可采用浇注法腐朽】严重时应《锯掉后?榫接并应用螺栓【加固
—
》 3 ? 牌条、《。琵琶撑等构》件腐朽超过截面的】。2/:5以上或折断时应更!换
】 4 应【进行:观察和尺量检—查
?
:
:7.5?.1:。0 斗拱(科【牌)制作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斗拱的维修应严!格掌握?尺度、形象和法式特!征添配昂嘴》和雕刻构件时应拓出!原形象并应制—成样板进行》。核对:
《
: 2 【凡能整?攒卸下的斗拱应【先在原位《捆绑牢固;卸下时】应整攒轻卸》并应标出部位堆放】应整齐
》
3! 维修斗拱—时不得增《加杆件
《
!4 斗拱中受【弯构件的相》对挠:度未超?。过1/20时不【应更换当有变形引】起的:尺寸偏差《时,可在小斗的腰—上粘贴硬木》。垫但不得放置活【木片或楔块
!
: : , 5 《加固修复斗拱时应将!小斗与斗拱间的暗销!补齐暗销《的榫卯应严实
!
《 6 》 对斗拱的残损构】件凡能?用胶黏剂粘接而不影!响受力时均不—。宜更:换
《
7】。 各类斗拱制【作之前应《放实样?套样:。板样板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观?察,检,查
! 8 各类【斗拱榫卯节点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斗拱纵》。横构件?刻半相交昴》、耍、云头应在腹】面刻口横拱(斗【三,升、斗?六升)应在背面刻口!角斜斗拱等》三层构?件相交时斜出构件应!在,腹面刻口;
—。
! 2》)斗盘枋与座斗面】。。。应以斗桩《榫结合大斗内应留】五,分胆与三升拱相【嵌连:拱面应作小榫—与,升子相嵌连》。每座斗拱《自顶至?底应贯以半寸—硬木梢子《每层用?。于固定作《用的暗梢不应少于】2个坐斗斗》三升、斗《六升等不应少于1个!
,
— 9 》 斗拱构件在正式安!装,。前应进?行检验、试装并【应分别编码不得混】淆;应?进行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
,
,
1【0 拱安》装,时各类构件应齐全不!得使用残缺和缺棱】掉角等缺陷的构件】;,。应观察?检查
—
:7.5.11 古!建筑修缮的》检验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木构件加固修缮【安装及?观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金属连【。接件位置基本正【确连:结基本严《密牢:固外观基本整齐美】观防:。。锈处理?均匀无漏涂;
!
:
】 2)?木构件接槎基本平整!无刨、锤印;
】
?。
【 :3)木构件榫—。。卯连接?基,本严密?牢固标高基本一【致表面基本洁净无污!物,
?
2】 木结构移—建,。。、部:。分托:。。换修复?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1-1的规!。定
:
表7【.5.11-1 】 移:建、部分托换—修复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
3 !斗,拱构:件的制作外观应表面!平整线条应顺—直棱角应《完整应?无,刨、锤印
【
:
4— 斗拱榫卯节【点,。应结合严密安—装应牢固梢子应齐全!。应无翘曲、无—缝隙和松动并应【观,察检查
《
?
5【 斗拱安装外【观应构件《齐全层次《应清楚棱角》。应分明斗拱配置【应均匀一致
】。
》 , 6 斗拱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表7.—5.11-2的规】定并应观察检查
】
《
,表7.5.11【-2 斗拱—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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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