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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古建筑的修缮
!
7.【5.1 古—建筑木结构修缮【前应对承重》木结:构进行可靠性查勘与!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1 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尺寸:。
! 2 结构整体的!变位和支承情况【包括房?屋整体倾斜程度、】屋架垂直度、水平】移位等?情况及下弦》、木:。梁等:两端支座《搁置的长度及腐【。朽程度;木柱开裂】。。、柱:。。。根腐朽程度
】
:
3— 木材的材质情况!包括木?材(树)品名—和木:节,、斜:纹、:扭纹、髓《心在受弯木构件【上的分布情况在利】用旧:木材修接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15:9的:有关规定检查并【应在检验合格后【。再使用?
《。
: 《4 承重》构件:的受力和变形情况包!。括梁、搁栅、—檩,条、木?柱和屋架等》构件:。的挠曲、《。开裂程度等
】
5】 主要吊点—、连接的工作状态】包括构件节点木榫】、夹:铁(穿杆)》等,松,动,、开裂、腐(锈【)朽程度
】
》。 6 历次修缮措!施的:现存内?容及:其当前状态
】。
7.5.2 ! 古建筑木构件【材质的勘查应对木】构件的腐朽》程度、虫蛀程度及白!蚁,侵食程度进行分级和!标识木?材腐朽分级》和标记应符》合本规范第C—.0:.1条的规定木材】虫蛀:分级和?标识应符合本规范】第,C,.0.2条》的,规定白蚁《。侵食分?级和标识《应符合本《规,范第C.0》.3条的规》定
:
,
:。
:7.5?。.,3 古建筑的修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遵循渐进、先—撑后拆、先》撑后补、《分区(段)》。进行:的原则
【。。
,
2 【 对屋架的脊—柱、步柱、廊—柱与廊川等及梁枋】榫接点?等受力?。部位可能发生的损】坏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应?对木结构各构—件的变形情况、构件!节点的连《结情:况进:行标记、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
,
《 3 埋入墙【体的木梁、檩条、搁!栅等构件端部、与墙!。体接:触紧靠的木柱、门】窗,。。樘(:杆)构件及》柱根等应做防—腐,、防虫蚀处理
【
—。 ,。。 , 4 ? 木:结构表面的防火、】防腐及防虫》的处理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5 木结构【木柱、?梁枋内部《存在中空时应采取剔!除、:清理虫?蛀或腐?朽部位?的措施;当木柱【。中空部位《直径:。。超过150mm【时应在中空部位【。填,充木块;对》木,柱中空部《位应进行不》饱,和聚酯?。。树,脂灌注加《固对梁枋中空—部,位应进行环氧—树,脂灌:注加固
! ? 6 古建—筑木结构构》件,。所使用的胶黏剂应】保证胶缝强》度,不低于被胶合木【材的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强度胶黏剂的】。耐水性及耐久性应】与,木,构件的用途》和使用?。年限:相适应
【
: : , 7 木构件中使!用,的,金属连接件级别、规!格、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连《接件应?。。除锈并应进行—。防锈:处理;螺栓材料应】。采用Ⅰ级钢钢—和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12mm【采,用钢夹?板,。连接:时其厚?度不应小于》6mm
—
?。7.5.4 古建!筑修:缮,的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金属连接—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修缮设计的要】求安装前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
— : 2 ? 修缮或更换承【重构件的《木材其材《。质应与原构件相同】并应进行材质检【查,验收旧桁(檩)的上!、下面不得颠—倒,搁置
7!。.5.?。5 古建筑木结】构加固修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古建筑的木构!架进行打牮拨正时应!先揭除瓦顶、拆【下望板和部分—椽并应将擦端—的榫卯缝清理—干净:。。;有:加固金属连接—件时应全部取下;对!。已严重残损的—檩、:角梁、平身科斗【等构件也应先—行取下对《古建筑木构》架的打牮《拨正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次调整【。
?
,
》 2: 古建筑的木构】。架进行整体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加【固方案不得改变【原受力体系
】
《 , 》 ,2)对既有建筑结】构和构?造的固有《缺陷应采取予以消除!。的措施对所增设【的连接件应设法加】以,隐蔽
】 , ?。 《3):对本应拆除的梁枋、!柱当其文《物价值较《。高而必?须保留时《可另加支柱但另加的!支柱应易《于识别
】
【 4)对任何整】体加固措施木构架中!原有:的连接件《。包括椽、檩和构【。架间的?连接件应全部保留有!缺陷时应更》新补齐
! — 5)加固所用】材,料的耐久性》不应低于原》。有结构材料的耐久性!
【 ?3 古建筑—。木构架中下列—部,位的榫卯连接在整】体加:固时应根《据结构?构造的具体情况【采,用连:接件进?行锚固
》
【 ,。 《1)柱?。与,。额枋连接处;
!
,
! 2)?檩端:连接处;
》
:
》 3)】有外廊?或周围的木构架中抱!头梁或穿插枋与【金柱的连接》处,;
【 ?。 》4)其他用半银【锭榫连?接的部位
【
— 4 古建筑木】结构加?固修复时应》从,构,。造上改善《。通风防潮条件—应使木结构经常保】持干燥;对易—受潮:腐朽或遭受虫—蛀的木结构应用防腐!防虫药剂进行—处理
】 5 — 古建筑腐朽以【及,虫蚁危害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先剥除或清理腐朽层!及白蚁侵蚀》层
?
【 《 2)应采用【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原液【浓度的?60%?液体喷?、涂3遍每次—喷、涂时间应间【。隔2h?以,上,
【 【3,),应按:原油漆工《艺修复
】
— : 4)堵塞虫蛀孔洞!。应,。用浓度为15%【。的,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原!液,浸泡木屑晒干—后拌胶水堵塞堵【塞深度达20—mm以上时也—可用材质坚硬的木】材做成直径》大小不一的木栓用】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原!液浸泡?后晒干用药栓—。。堵塞虫眼和》虫道针眼《。小虫孔宜用》针,筒装浓度为15%的!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原液注—。射也可用《材,质,坚硬的木材做成牙】签状:或将竹牙签用—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原:液浸泡透后》晒干用药签堵塞小】虫眼
! 【5)承重《柱和梁、楼》。板、地框、屋面板和!瓦条中度腐》朽或:中度虫?蚁,危害:时受危害部》位,可裁切更《换的应裁切并—更,换为经防《腐处理的木》。材不可裁切更换时经!承重受力《计算危害《部位尚能承》载时:可按本规范》第7.5《。.5:条第:5款第1~4—项的要求进行修【复
?
》 : 6—)木雕刻工艺品【轻度、中度》。。。腐朽可用钢》丝,刷清:除腐朽层用无色木材!防腐:剂原液喷、》。涂3遍?
— 《 7)所【有重度腐朽、重度白!蚁侵:蚀的木构件》均应拆?除并更换《为,经,。防腐处理的木—材
7】.5:。.6 古建筑【移建与?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古建筑】木结构建筑物的移建!、部分托换》修复时应《先揭除瓦顶》再由上而下分层拆落!望板、椽《及梁架?在拆:落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榫头折断或劈!裂的措施《并应避免磨损—木构件上的》彩画和墨书题记【
】 2 拆落【木,构架前应先将所有拆!落的构件编号并应将!构,件编号标明》在记录的《。图纸上不《得,损坏:。构件和榫卯》应确保构件》的完整?无损
《
,
《 3 构【件安装前应认真检查!构件是?否齐全有《损构:。件应按本规范第7.!5.:5条的要求》进,。行加:固,修复损坏严重—时应更?换
! 4 古—建筑木结构预防【受,。潮腐朽或遭受—虫蛀的?加,固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从—构造上改善》通风防?潮条:件;
】 【 2)对《易受潮?腐朽或遭受虫蛀的】木结构用防腐防虫】药剂进行处理
!
5! 古建筑木结构加!固修:复时天花、藻井以上!的梁:。架宜喷涂防》火涂料;天花、【吊顶用的苇》席和纸、木板墙等应!进行防火处理—处理方?。法应经专门研究【确定
?
】 6 结构安装】的轴线?、标高、《收势、侧脚、升起、!弯势应符合原状【及记录的要》求
《
》 7 》移建、部分托换修】复工程中采用金属连!接件加固时金属连】接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移建:、,部分更换修复设【计的要?求
7】.5.7 》 加固修复木柱应】符合加固修复设【计要求加固》修复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柱脚损坏!高度超过80—cm时应采用榫和螺!栓牢固?换接不得使用铁钉代!替,
《
》 2 当柱—损坏深度《不超过?。柱直径的1/2【采用:。剔补包镶做法—时应用同一种木【。材加胶填补、楔紧包!。镶较长时应用金属连!接件加固
!
? 3 《 当柱外皮最薄【处厚度?不小于?50m?m时柱?心腐朽时应》采用化?学材料浇注法—加固;应观》察、尺量《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
7?.5.8《 加?固修复梁、枋、檩(!桁):等木构件应符合加】固,修,复设计要求》加固修复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当顺纹裂缝的深度不!大于构?件直径的《1/4时宽度—不应大于1》0mm裂缝的长度】不,应,大,。于构件自身长度【的1/2《;斜:纹裂缝在短型—构,件中不?应大于?180°在圆形【。构件中裂缝的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3】时可:用胶结、化学材料浇!注加固、金属连接件!加固修补《
,
,
】2 ?当顺:纹裂缝?的,深度大于构件直径的!1/4或斜纹—裂缝在短型》构件中大于180】°时应更换构件【
【 ,。 3 当—。。梁类构件腐朽截面】面积:大于构件原截—面的1/5》且角梁腐朽长度大于!挑,出长度的1/5时】不宜:修补:加固应更《换构件?
,
,
《7.5.9 【斗,拱加固修复应符【合加固修复设计要求!加固修?复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斗劈《裂为两半断》。纹能对齐时可采取胶!黏方法座斗被压【扁超过3《mm时可在斗口【内,用,硬木薄板补齐薄【板的木纹应与原构】件木纹一致断—纹不:能对齐或严重—腐朽时应更》。。换
【 2 — 拱劈裂未》断开时可《采用浇?。注法腐朽严重—时应锯?掉,后榫接?并应用?螺栓加?固
《
3 ! 牌条?、琵琶撑《等构:件腐朽超过截面【的2/?5以:上或折?断时应更换
【
4! 应?进行观察和尺量检查!
?
7.5.10! :斗,拱(科牌)制作【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斗拱的维修》应严格掌《握尺:。度、形象《和法式特《征添配昂嘴》和雕刻构件时—应,拓出原形《象并应制成样板【进行核对
【
【2 凡《能,整攒卸下的斗拱应先!在原位捆绑牢固;】卸,下时应整攒轻卸【并应标出部位堆【放应整齐
!
3 【 ,维修斗拱《。。时不得?增加:杆件
?
》 , 4 —斗,拱中受?弯构件的相对挠【度未超过1/20时!。不应更换当有—变形引起的尺寸偏】差时可在小斗的【腰上粘贴硬木垫但】不,得放置活木片或【楔块
! : 5 加固—修复:斗拱时应将小斗【与斗拱间的暗销补齐!暗销的榫卯应严实】
】。 6 对斗拱的!残损构件凡》能用胶黏剂粘—接而不影响受力时】均不宜?更换
】。 ? ,7 : 各:类斗拱制作》之前应?放,实样套样板》样板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观,察检查
】
: ?。8 各类斗拱榫卯!节点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斗拱纵横构】件刻半相交》昴、:耍、云头应》在腹面刻口横—。拱(斗三升、—斗六升)应在—背面刻口角斜斗【拱等三层构件相交时!斜出构件应在—腹,面刻口;
—
《 — 2)斗》盘枋与座斗面应以】斗桩:榫结合大斗内—。。应留五分胆与三升】。拱相嵌连拱面应作】小榫与升子相嵌连每!座斗拱自顶至—底应贯以半寸硬【木梢子每层用于固定!作用的暗梢不—应少于2个坐斗【斗三升、斗六升等】。不应少于1个—
》
》9 斗拱》。构件在正式安—装前应进行检验、】试装:并应分别《编码不得混淆;应】进行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
《 10 【拱安装时各类—构件应齐全不得使】用残缺?和缺棱掉《角等缺陷的构件;应!观察检查
【
7.5—.,11 ?。 古建筑修》缮的检验《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木构件加》。固修缮安装及观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金属:连接件位《置基:。本正确连结基本严】密牢固外观》基,本整齐美观防锈【。处理均匀《无漏涂;
》
:
《 2)!木构件接槎基—本平整无刨、锤印;!
】 3)木!构件榫卯连接基【本严密牢固标高【基本一致表》面基本洁净无污【物
【 , 2 》 木结构移建、部分!托,换修复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1-1的》规,定
【表7.?5.11-1 移!建、部分《。托换修复《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
《 : 3 斗拱构件】的制:作外观应表》面平整?线条应顺直棱角【应完整应《无刨、锤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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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斗拱《榫卯节点应结合严密!安装应?牢固:梢子应齐全应无翘曲!、无缝隙和松—。动并应观察检查
!。
【 5 斗》拱安装外观应—构件齐全层》次应清楚棱角应【分明斗拱《配置应均匀一—致
! 6? 斗拱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表7.5.11-!。2的规定并》应观察检查
!
表7.5.11!-2 斗拱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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