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附—属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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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内容与【一般规定
】。 3.4.1!.1 附属绿—。地是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类别代码G4!附属绿地《分为居住绿》地(G4《1,)、公共设施绿地(!G42)、工业【。绿地:(G:43)、仓储绿地】(,G4:。4)、对《外交通绿《地(G?45)、道路绿地】(G4?6)、市政设施绿地!(G47)和特殊】绿地(G4》。8)
!。 3.4.1—.2 居《住,绿地是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设施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 3.4】.1:.3 工《业绿地主要》包,括厂前区绿地、办】公区绿?。地、生?产区绿地、厂—区内:部,道路绿地
】 3》.4.1《.4 ?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城市立》交桥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
! 3.—4.1.5 组【团绿地
】 1 !。组团绿地设》施包括?。花木草坪、桌—。椅、简易儿》童,设施等宜《灵活布局
【 : : ? 2 组团绿【地的设置应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3.4.1.6【。 宅:旁绿地
【 : , : 1 宅—。旁绿地贴近居—民特别具《。有通达性和》实,用观赏?。性应精心规划与设计!。
: 》 2 宅】旁绿:地的种植应考虑建】筑物的朝向近窗可】种,植落叶?性,高大植物保持冬【季采光和享受温暖】的阳光;而在建筑物!的西面宜种高—大阔叶?。乔木对夏季降温有】明,显的效果宅旁绿地也!应设:计方便居民》行走及滞留的适【量硬质铺《地并配植耐践踏【的草坪荫影区宜种】植,耐荫植物植物不【应选:择,对人体安全和—健康:有危害的《品种
【 3.4—.,。1,.,7 居住用》地内: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绿化形式采用平面】。、垂直等多》维绿化
】 ,。。3.4.1.8 居!住区绿化类型宅【旁绿化、隔离绿化、!架空空间《绿化、平台绿化【、屋顶?绿化:、停车场绿化、【道路景观绿化
【
3.4.2 附属!。。绿地指标
》
3.!4.2.1 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 3.】4.2.2 组【团绿地面积不—小于0.04—hm2
】 3.4.2.!3 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
! 3.4!.2:.4 旧城改造区】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区,绿地率不低于30%!屋顶、平台绿—化,。属,建构筑物附属绿【化不计入绿地率
】
《 3.4.【。2.5 建设用地内!应有集?中绿地集中绿地【不得小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
?
? 3》.4.2.6 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0%宜为25%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宜为20%
】 ? 3.4.2【.7 ?城,市道路?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新建城市主!干道的绿地面积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0%宜为25%
】
《。 3.4.2】.8: 城市休《闲广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65%交—通集散广场覆盖率】不低于?20%
《
【3.4.2》.9 建设用地【内按规划保留的【规模较小的自然水】体周围按设计—控制水?位线:算起:应,留,出不小于5》m宽的绿带按规划保!留的大中《型现状水库》周围按设计控制水】位线算起应留出不小!于20m宽的绿带
!
【3.4.2.10】 作为绿地控建【区,的,用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密度!只能以低层建—筑为主?绿地率不得低于【60%建筑》密度:不得高于《20%
《
3.!4.2?.11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面积》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厂、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所】缺面积的建设—资,。。金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绿:。化,建设作?为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所确地段绿】地,的综合价值由—所,在城市具体》规定属于旧》城区改?造区的可对其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 3.】。4.2.12 【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对特:种仓储和有特殊要求!。的工厂和市政—。设施的?。。绿地率不作指—标控制要《求
】 3.?4.2.1》3 城市《。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规划指?标,为旧城?区改造?不低于?25%新区开发【建设不低《于3:0%
— ? 3.4.》2.14 占地【80公顷以》上的教育科研和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40?%污染严《重的新建单位—不低于40%并【按规定设立防护【林带
—。 3.4.】2,.15 《工业用地绿》地率
— : 《 1 高新技【术产业工业用地【绿地率不宜高于【35%
— ? 2 5】h,m2以下的工—业用地绿地率不【得大于?30:%5~10hm2的!工业用地绿地率不】得大于2《5%1?0hm2以上的工】。业用地绿地率不【得大于20%—有特殊安全》卫生防护要求的【除外
3.—4.3 重庆—市都:。市区附属绿地—
: : : 3.4.3.】1 居住区用地【内,部,各种绿地应按居【住区规划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地,应,划,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
— 3.【4.:3.2 《规划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应控制如下以】多层(4~6—层)为主的》居住:区为30《%以上以高层(【9层以上)为主的居!住区为35%—以上以低层(1【。~,3层)为《主的居住区》为30%以上严【格控制老城》区改造中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改造后应达到25】%以上的绿》地,率
【。3.4.3》.3 规划建设【的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要求大于40%对!条件有限实》施难度大的》部分路段绿地率可】。放宽至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