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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附属绿地
】3,.4.1 内容与一!般规:定
】 3.4.1—.1 ?附属绿地是》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类别代码G4附属绿!地分为居住》绿地(?G41)、公共【设施绿地(G4【2)、工《业绿地(G4—3)、仓储》绿地(G《44)、《对外交通绿地(G】45)、道路绿地】(G46《)、市政《。设施绿?地,(G47)和特殊绿!地(G48)
! 3—.4.1《.,2 居?住绿地是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设施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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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3 工】业绿地?主要包括厂》前,区绿地、办公区【绿地:、生产区绿地—、厂区内《部道路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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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4 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城市立交桥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
—。 3.4.1】。.5 组《团,绿地
! ? 1 组团绿地】设施包括《花木草坪、桌椅【、简易儿童设施等宜!灵活布局《
】 《2 组团绿地的设】置应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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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1.6 宅旁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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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宅旁绿【地,贴近居民特别具有】通,达性和实用观赏性应!精心规划与设计
! 》 2— 宅旁绿《地的种?植应考虑建筑—物的朝向近窗可种】植落叶性《高大植物《保,持,冬季采光和享受温】暖,的阳光;而》在建筑物《的西面宜《种高:大阔叶乔木》对夏:季降温有明显—的效:果宅:旁绿地也应设计方】便居民行走》及滞留的适量—硬质铺地并配植耐践!。踏的:草坪:荫影:区宜:种植耐荫植物植物不!应选:择对人体安全和【。健康有危害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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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1.7《 ,居住:用地内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绿化形式《采用平面、垂直等多!维绿化
》 3.—4.1.《8 居住区绿化【类型宅旁《绿化、隔《离绿化、架空—空间绿化、平—台绿化、《屋顶绿化、停车【场绿化、道路—景观绿化
—3,.4.2 附属绿】地指标?
— 3.4.—2.:1 :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
》 3?.4.?。。2.2 《组团:绿地面积不小于【0.0?4hm2
》。
? 3.—4.2.《3 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
》 3.4.【2.:4 旧城改》造区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区绿地率不!低于:3,0,%屋顶、平》台绿化属建》。构筑物附《属绿化不计入绿地率!
: —3.4.2.5【 建设用地内应有集!。中,绿地集中绿》地不得小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
— 3《.4:.2.?6 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0%宜为2】5%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宜为20%【
: 》 3.4.》。2.7 城市道【路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新建城《市主干道的绿地面积!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0%宜?为2:5%
— ? 3.4.2.8】 城市?休闲广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6—5%交通集散广场】覆盖率不低于20】%
!3.4.2.—。9 :建设用地内按规划】保留的?规模较小《的自然水体周围按】设计控制水位线算】起应留出不小于5】m宽的?绿带按规划保留的大!中型现状水库周围按!设计控制水位线算起!应,留,出不小于20m宽的!绿带
】 3.4.2.】10 ?作为绿地控建区的用!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密度只能以低【。层建筑为《主绿地?率不得低于60%建!筑密度不得》高于20%
】 3—.4.?。2.1?1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面积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厂、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所缺!面,积的建设资》金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绿化建设《作为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所确地段绿地的】综合价?值由所在《城市具体《规定属于旧城区改】造区的可对其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 ? , , 3.?4,.2.12 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对特种仓储和【有特殊要《求的工厂和市政【设施的绿地率不【作,指标控制要求
【
》 3.4.—2.1?3 城市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规划指标为旧城!区,改造不低《于25?%新区?开,发建设不低于30】%,
— 3.4》.2.14》 占地80》公,顷以上的教育科研】和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40%污染严【。重,的,新建单位不低于【40:%并按规定》设立防?护林带
— 3—。.4.2.15 工!业用地?绿地率
【 , 【1 高新技术产业工!。业用地绿地率不宜】高于35%
【
!2 5hm2以下】。的工业用地》绿地率不得大于30!%,5~1?0,hm2的工业用地绿!地率不得大于—25%10hm2以!上的工业用》地绿地率不》得大于20%有特殊!安全卫生防护要求】的除:外
3.》4.3 重庆市【都,市区附属绿地
! 3.4】.3.1 居住区用!地内部各种绿—地应按居住》区规划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地应?划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
【 3.4【.3.2《 规划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应控制如!下以多层(4~6层!)为主的居住—区,为30%以》上以高层(9层以上!)为主的《居住区为《。35%以上以—低层(1《~3层)《为主的?居住区为30%以】上严格控制老城区】改,造中: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改造后应达到25%!以上的绿地率
!。 , 3.4》.3.3 规划【建设的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要求大】于40%对》条件有限实施难【度,大的部分《路,段绿地率可放宽【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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