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防护绿》地
》3.:3.1 防》护绿地内容与—。一般规定
【 3.3.1】.1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用—地代码为G3包括安!全卫生隔离带、【道路和河流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地!、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 3.3.】1,.2 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防护带!必须绿化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可【以,耕种、?造林、绿化、—挖建池塘
【 3.》3.1?。.,3 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单位或个】。人可以在城市高压走!。廊绿地内保留或【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之间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
— 《 3.?3.:1.4 按有关【规定须留出保护【距离的工厂、仓储】和市政设施周围【或廊道适《宜绿化的应布—置为防护《绿地
! 3.3.1.5 !城市环卫设施与【其它城市用地之间按!规定留出的的防护间!距内应布《置为:。隔,离绿:化
》 3.3.1.6!。 基:本不产生环境污【染影响的一》。类工业用地与居住】和公建?等用地之间可—以不设防护绿地
!3.3.2 防护】绿地指标
— ? 3《.3.2《.1 城市内河、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小于30m
!
3】.3.2.2 高速!公路两?侧各防护绿地宽【。度均不小于50m
!
: 3.3.!。2.:3 一类和二—。类工业混合区与【居住:。区之间宜《布置:不小于50m的防护!。林带:三类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布置的防】。。护林带宽《。度应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进行确定》
》 3.3.2—.,4, 产生有《害气体、粉尘—及噪声污染》的工厂?应,设立不少于50【m的:。防护林带
3.】。3.3 重庆市都市!区防护绿地
! , ?3.3?.3.1 长江、嘉!陵,江滨水防护绿地
! 》 1— ,在长江、嘉陵江水位!落差有条件恢复培】育河漫?滩植:。被的地方应进—行绿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草《丛、灌丛《后建立生态林带【。
! 2 》在建成区内五十【年一遇洪《水线以上的长江、嘉!陵江未建滨江路的】江岸应控制不少于】20:~50m的景观防护!绿地
【。 3 !。已建滨江路》的外侧应布置为绿】地禁止修建与景观无!关,的建、构筑》物已建?滨江路内侧应—控,制不少于《8~10m宽的绿带!
《 【 4: ,沿,滨,江路进行《的建设应以》不破坏?两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将!工程与景观绿化相结!合使江岸与水—体自然连接》保持江岸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 《 5 滨江绿化】景观带改善的重点】是增加?绿地面积完善—休,息设施完善人行【步道系统加强绿【化及小品的建设
】。。
】 6《 沿江交通》及防:洪工程建设要—注重艺术性以—人性化的人工—生态复合岸为主【使,工程与绿化》景,观有机结合减少【纯人工化的工—。程处理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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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3》。.2 长江》、嘉陵江的次级河】流滨水防护绿地
】
》 —1 城市建成区内】河流段两岸常年水位!线以上各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0!m的防?护绿带有条件—的地方可按带状【公园:建设:。
《。 : : ? 2 建成区外【河流段?。。两岸:常,年水:位线:以上各应设置宽度2!0~50m的防护】绿带主?河道尽可《能保持?。原来走向的》。自然形态河流—整治中原则上禁止封!盖河道严禁硬—化河底保持其透水】性以保护水生生【。物的生境
【 3.【3.3.3 水源】防护林地《
《 ? 在长江、!嘉,陵江:。。沿,线的:水,厂取水点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岸【边建不?得低于3《0米宽的水源—防护林地宜建—100m宽》以,。上,的水源防《护林:地
【。 3.3.3.】。4 山体防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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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必须保护好—山体现?有的:森林植被、自然地】貌和景观资源大【力植树造林通过培植!不同:的观赏林木建设人】工景点等手段—创造山?体富有个《性,的景观特色
【 《 : 2 必须】保护好现有的—黄沙:溪、:。兜子背、《李子坝、王家—坡、佛图关、燕【喜洞、大渡口—。、九:渡口、南岸、—李家沱等处的护坡绿!地强:化,和明确城《市轮廓线在山—头、山脊、》山谷、山坡建—防护林中《央山脊线《50~10》0m范围内》作为景观保护—地带
— 《 3 由【佛图关经《虎头岩至平顶—山一线按实际情【况在:不同地段《应布置?50~100m宽】。的防护林《带由石?小,路南端经申》家,。山至孙家岩》一线坡度在》25度以上的用【地全部应布》置为:防护绿?带严禁开发》建设长江《沿岸铜元局至李家】沱沿线结合自然地】形布置景观防—护,林
! 4 在【都市: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带以及》孤立高地应作—为控制建设区加【强,。绿化并及时清理自然!植被中的有害植【物防止对林木的【危害以?。减,少水土流失以及【。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 3.《3.3.5 建成区!。内铁路两侧设置【不,少于20《。m,。的生态防护绿带建】成区外两侧控制不】少于50m》宽的: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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