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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防护:绿地
3.】3.1?。 ,防护绿地《内容:与一般?规定:
3.3!.1.1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用地代?码为G3包》括安全?卫生隔离《带、道路和河流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地、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 3.3.》1,。.2 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防护带必须!绿化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可以!耕种、造林、—绿化、挖建》池塘:
3.】3.:1.3 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单位或【。个人可以在城市高压!走,廊,绿地内保留或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之间》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
【 3.3.1】.4 按有关规定须!留出保护距离—的工厂、仓储和【市,政,设施:周围:或,廊道适宜绿化—的应布置为防护【绿地
! 3.3.1—.5 ?城市环卫设施与其它!城市用地之间按【规,。定留出的的防—护,间距内应布置为隔离!绿化
《 , 3.3.1】.6 ?基本不产生环境污染!影响的?一类工业用地与【居住和?公建等用《地之间可以不设防护!绿地
3.3.2! 防护绿地指标【
】。3.3.2.1【 城市内河、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小?于30m
》
? , : 3.3.》2.2 《。高速:公路两?侧,各防护绿地宽度【。均不小于50m【
《 3.3【.2.3 一类和】二类工业《混,合区与居住区之间】宜布置不小》于50m的防护林】带三类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布置【的防护林带宽度应】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进行确定
! 3.3.2.【4 产?生有害气体》、粉尘及噪声污染】的工厂应设立—不少于50m的防】护林带
3.【3.3 重庆—。市都市?区防护绿地
! 3.3【.,。3.1 长江、【嘉陵:江滨水防护绿—。地
— 1 !。。在长江、嘉》陵江:水位落差有条件【恢复培育《河漫滩植被的地方】应进行绿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草丛、灌】丛,后建立生态林带
】
? — 2 在建成区】内五:十,年,一遇洪水线》。以,上的长?江、嘉陵江未建【滨江路的江岸应控制!不少于20~5【0m的景观防护【绿地
—。 — 3 《已建滨江路的—外侧应布置为—绿地:禁止修建与景观无】关的建、构筑—物已建滨江路内【侧应:控,制,不少于8~10m宽!的,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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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沿》滨江路进行的建【设应以不破坏两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将工?程与景观绿化相结】合使江岸与水体自然!连接保持《江岸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 5 滨!江绿化景观带—改善的重点是增加】绿地面?积完善休息设施完善!人行步道系统—加强:绿化及小品的—建设
【 》 , 6 沿《江交通及防洪—工程建设《。要,注重艺术性以人性化!。的人工生态复合岸为!主使工程与绿—化景观有机结合减少!纯人工化的工程处】理手法
《
, , 3.3】.3.2 长江、嘉!陵江的?次,级河流滨水防—。护绿地
【 》 ?1 城市建成区内河!流段两岸常年水位线!以上各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0m的防护!绿,带有条件的》地方可按带状公【园建设
《
— ? 2 《建成区?外河流?段两岸?常年水?位线以上各应设【。置宽度2《0~50m的防护绿!带主河道《尽可能保持原来走向!的,自然:形态河流整治—中原:则,上禁止封盖河—道严禁硬化河底保】持其透水《性,以保护水生》生物的生《境
】 3:.3.3.》。3 :。水源防护林地
! 《 在长江】、嘉陵江《沿线:。的水厂取水点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岸边建不》得低于30米—宽的水源防护林地宜!建100《m宽以上的》水源防护林地—
【 ,3.3?.3.4 山体【防护绿地
【 : —。 1 必须保护好】山体现有的森林植】。被、自然《地貌和景观资源大】力植树造林通过培植!不同的观《。赏林木建设人工【景点等?手段创造《山体富有个性的景观!特色
《 》 》2 必须保》护好现有的黄沙溪、!兜子:背、李子坝、王家】坡、佛图《关、燕喜洞》。、大渡口、九渡口、!。南岸、李家》沱等处的护坡绿地强!化和明确城市—轮廓线在山头、【山脊、山谷、山坡建!防护林中央山脊【线50?。~10?0m范围内作为景】观保护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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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由佛图关经虎【头岩至?平顶山一线》按实际情况在不同地!段应布置50—~100m宽的防护!林带由石小》路,南端:经申家山至》孙家岩一线坡度在】25度以上的用地】全部应布《置为防?护绿:带严禁开《发建设长江沿岸铜】元局至李家沱沿线结!合自然地形布置景观!防护林
! 4 】在都市?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带以及孤立高地!应作为控制建设区加!强绿化?并及时清理自—然植被中的》有害植物防止对林木!的危害以减》。少水:。土,。。。流失:以,及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 3《.,3,.3.5 建成区内!铁路两侧设置不少】于20m的生态【防,护绿带建《成区外两侧控制不】少,于50m宽》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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