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 生产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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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内《容与一?。般规定
!3.2.1.1 生!。产绿地是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用地代码为—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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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2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为【了,保,障,城市:发展中?园林绿化建设需【要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率应【不低于2《%
【3.2.1.3 】。部分城市生》产,绿地在?满足生产《要求和不影响防【护功能的条件—。下可在防护用地【范围内结合》防护绿地进行—布置
3!.2.1.4 生】产绿地?的指标在符合全【市生产绿地总体【发展:要求的情况》下,可适当可通过市场行!为和控制非建设【用,地作为苗圃、草圃】、花圃的生产用【地来缓解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压力
— 3.2.1【.5 ?保留现有生产绿地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在组团【隔离:绿带及郊区鼓—励发展园林苗—木花木种《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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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6 加强苗圃!建设禁止直接—从山区、《农村挖掘大树—用于城市园》林建:设严禁挖掘》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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