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居住:区分级与《规模
5【。.1 ?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 5《.1.1 按户籍!人口统计《2006年重庆市】户均3.《1人都市区户均2.!9人:。家庭户人数不断下降!核心家?庭成为主要的家【庭类型因此》。在计算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时平均每户按3人】计算
?
5.1.!2~5.1.3 !本标准在制定居【住区分?级规模时考虑到以】下因素一是多中【。心组团式的城市【结构在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之《下按组?团来考虑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比—按行:政辖:区来配套更加—符合重庆《的实际;二是现行】的居:住区分级国》家标:准与其它各相关部门!如民:。政、:卫生、体育、公安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级:。配标准有差别—不利于规划的落实】;三是重庆的土【地开发强度大—人口分布相对—。集中居住《区,人口规模相比国【家标准较《高;四是《。镇区规模分级标准】沿用国?家标准同《时根据?重庆市城乡统筹的】思路将?。镇区规模分级标准与!。居住区分《级规模对应起来【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的均衡化》
? , : , 根据重庆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课题的研究》由于自然地形—的影响重庆市的居住!人口呈组《团式分布《土,地开发强度大人【口分布相对集中【这种特征有》别于:其它:许多的城市每个居住!组团都有一》定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例如:渝北龙湖大社区江北!五黄:。大社区、南岸回龙湾!大社区等通过—选取渝北龙湖大社】区和江北《五黄路?社区的调查目—前渝北龙《湖大:社区:(由新南路左右小】区组成)户数共计1!5 901户江【北五黄路社区—(以红旗河沟为起】点沿:红黄路、《五红路、五黄—路周边的《小区组成)户数共计!约为24 9—60户两社区规模约!为4:8 000人和7】5 00《0人从服务3—至5万人《的居住区级设施【。。。到一个几十万人的】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或!几百万人《的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之》。。间存在很大的空白因!此,考虑到重庆》组团:式城市结《构本:标准增?加居:住,地区级每一个居住地!区人口规模确定为1!。0至20万人—既每个组《团包含2至5个居】。住地区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需考虑这一个【层级
《 】深圳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增加了一个居】住地区的《层,级
:
居住用地分级规模!。表(深?圳)
!
: : ?
居【住地区?
《 居《 住 区《。
《 , 小 《区
》 组 团 【。
《
》。
户数(】户)
】
》 13 0】00:~20 00—。0
:
3—000~7000】
?。 ?30:0~1000
】
! 人口(人【)
【 15?0 000~2【00 0《00
》 , 40 0—00~60 —000?
: ? 10?。 000《~20 000【
—1000~3000!
,
《
《 ?。 注每—户按照3.2—。人计算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 》
》。 居: ,住 区
】 小 区》
:
组 【团
!
:
户数(户!)
《 10 【000~16 00!0
》 3?000~5》000
《
《。 300《~1000》
?
【 人口—。(人)?
3】0 00《0~50《 000
— : :10 000~【15 000
【
1000!~,3000
》
【 ? 在使用】表5.1-2—时要注意与》实,际,情况:相结合都市区内的小!城,镇,可按: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在配》套公共设施时—参照对应的居住区】标,。准执行其它区县【小城镇目前》暂按镇规划》标准的相应要求【进,行配置
《
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规划规模分级
!
,
— :。 规划人口—。规,模分级
【。 :镇 区
— 对《应,于本:标准的城市居—住区:分级
】。
》 特《大型
— >50 【00:0
—。。 ,居住区或《居住地区《。
》
《。
大 型 !
30 !001~5》0 000
! 居住区》
!
》中 型
— 《10 001~30! 000
》
居住小】。区-居住区(—配套公共设施时参照!居住区标准)
】
! 小 》型
》 , ≤10 0【00
?
《 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配套公共设施!时参照居住》小区标准)
】
5.【3 ?人均用地指标
! 5.3.【1 : 本条?是,依据:。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的3.0.【3条和表3.0【.3制定的重庆【采用的是建筑气候区!划Ⅲ的指《标由:于重庆是山地—城市建设《用地相对紧》张居住用地人均指标!下限:略低:于国家标准
—
5.5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 5.5.【1 所列项目是根!据,。国家强制性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所规【定的必要《指标而确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