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附 补充说明【
2 居【住用地分类标准【
2.—。1 居住地分【类标准
【 2》.1.1 —居住用地分为R【1、R2、》R3三个《中类每?个中类又分为—4个:小,类其中R《1、R?2的分?类性质?。与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基本一致R》3的分类性》质有所不同国—标中R4类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在城《市中已不多》故不再采用
【 ? 》 由于《重庆:市目前的居住开发】主要以居《住组:团和小区为主国标】的R3类用》地即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很少出现而工业区、!教育单位中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却!较多这类居》住用地由于在文【教卫生设施的配【套上有别于R1、R!2,类用:地所:以本次标准编制【。将 R3类》用,地更改定义为直【。接为:工,业区、仓储区、【学,校等功能区配套建】设、:。有一:。。定配套设施》的、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的用地
2.【2 居《。住用地标《准
】 2.2.3 】。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和人均居!住,用地与?城市用地的现状【、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有密切【的关系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规定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0%~—32%人均》居住用地标准—为1:8,~28m2根据【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05年都—市区现状和2—020?年重庆?市各片区规划居【住用地状况如下【表
2《005年都市区居住!用,地,现状及202—0年:都市区居住用地规】。划一览表
【
【
【。 城镇建设【总用地(km2)】
》 :居住用地(km2】) :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人均居!住用地(m2—。)
】。。 ,。
都市!区2005
! 465
】。 14》6.68
! 40.34—
》 31.89
】
?
《。。
》都市区20》20
8!65
— 261.2
】。
《 31.3
【 , , 29
!
》 中部片【区2020
! 17《。7.93
】 :58.22
【 32.7
!
23【.4
】
【 南:部片区2020【
? 101—.79
》 ? 35.《3
3】4.7?
: 2》7.8
《
, , ,
,
!北部片区20—20:
27】7.17
】 83.46
! 《30.1
【 33
!
,
《。
, 东部—。片区2?020
— 108.【42
【 33.29
】 3》0.7
《
30.】3
《
—
? 西部片》区20?20:
《 1?69.68
! 50.9—。6
【30:
《。 31.7
!
?
? 》 根据居住—用地建设《现状取国标规定的】下限是?合适的将全市—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2【0%~?35%?人均:居住用地标准—控制在1《8~30m2,上】限略高于国标以【适,应重庆幅员》面积较?大,城市差异较》大的客观《情况同时考虑城市】产业升级以》及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用于指】导分区规划及区【县中心城区规划的】编制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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