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 补充说明
!
2 居住用】地分类标准
】
2:.,1 居《住地分类《标准
》 2.1】.1 居住用地】分为R1、》R2、R3三个【中类每?个中类又分》为,4,。个小类?其,中,R1、?R2的分《类,性,质与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基本一致R【。3的:分类:性质有所不同国标中!R,4类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在城市!中已不多故》不,再采用
】 — 由于?重庆市目前的居住开!发主要以《居,住组:团和小区为》主国标的R3类用】地,即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很少《出现而工业区—、教育单位中—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却较多这【类居住?用地由于在》文教卫生《设施的配《套上有别于》R1:、R2类《用,地所:以本次标准》编制将 R3类用地!更改定义为》直接为工业区、【。仓储区、学校—等功能区配套建【设,。、,有一定配套设施的】、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的用地
2】.2 居住—用地标准
! ?2.:2.3? 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和【人均居住用地与【城市用地的现状、】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有?密切的关系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规定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0》%,~3:2%:人均居住用地标准】为1:8~28m2根据】。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0》5年都市区现状和】2,020年重庆市各】片区规划居住用【地,状况如下表》
2005年【。都市:。区居住用地现—状及2020年【都市区居《。住用地规《划一览表
】
》 ,
》
城镇【。建设总用地(km】2)
【 :居住:用,地(km2》)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人均居住用》。地(m?2,),
!
》 都市区200【5,
465!
: 1》46.68》
《 40.34【
3【1.89
【
! 都市区》2020《
865!。
》 261.2
! 3《1.3
— 29》。
!
: , 中部《片区2020
!。 , 1?77.93
—
? 58.22【
》 32.7
—
23.】4
》。
》
, 南部—片区2020
【
? 101.7【9
【35.3
! 3:4.7
— 27》.8
》
《
? 北部片【区202《0
? 2》77.17
【 83.4】6
3】0.1
】 33
—
《
? ? ,东部片区《20:20
1!08.42
】 , 33《.29
《
《 30?.7
3!0.3
】
【 , 西部片区》20:20:
? 16》9.68
— 50.96!
: 3》0
:
: ,。 31.7—
:
【 》 :根据居住《用地建设现状取国标!规定的下限是—合适:的将全市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20《。%~35%人均居住!用地标准控制在18!~30m《2,上限略》高于国标《以适应重庆幅员面】积较大城市差—异较大?的客观情况同—时考虑城市》产业升?级以及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用于指—导分区规《划及区县中心城区】规划的编制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