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七章《 建筑《外部环境《控制 —第四十?一条 嘉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对城市空间【环境的规划要求在已!确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城市标志物】、,。自然景点、传统建筑!保护区、历史—遗迹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应!强调:与保护范围内主体风!格协:调、气质相似并【应符合通视要求 】 — 第四十二条 各!类建设工程在—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时应?绘制城市坐标和周】边,相邻地段30—50米范围内的现状!地物:、,地,貌并:研究与相邻空—间环境协调以及【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连接】。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处!理好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第四十三条 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应,。按有关建《筑设:计方案文《件编制要求进行编】制下列重要建设工程!还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提交—嘉善县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  》  : 1、?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 —    《 2、景观河道【两侧的建筑; !     3、城】市广场、交》通枢纽周围的建筑】。; :   》 , 4、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城市传《。统风貌、自然—景观保?护地:。段周围的建筑—。;   【。  :5、:高层建筑; 【 :  :。  6、学校及【医疗单位的建筑;】     7!、文化娱乐、—体育及?。博览设施《建设; 》     8、大!型商场?、市场、宾馆及【。金融业建筑; !    《 9、纪念性标志】建,筑 《。 , 第》四十四条 需专】门编制景观规划地区!。内的:各项建设应符合【景观规划的有—关要求;不需专【门编制景观规—划地区的建设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进行技术审】查时应充分》重视城市景观因【素, 【 第四?十五条 》城市天?际线:应起伏而《有变化建筑》应,融入城?市轮廓线和街道尺度!中充分?开敞尽量提供—。公共:空,。间 【 第四十六—。条 建筑物的【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其面宽】不大于80米;【 ?    《 ,(二:)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或等【于60米其》面宽不大于7—。0米; 【    (三)【。建筑高度大于—60米其面》宽,不大于60米; !。    》 (四)《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面宽的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 ! 第四十七》条 街道景观应】具有连续《而明确的《界,面界面的短缺—处或转向《。处应通过《节,点广场?、环境?雕塑、小庭》园、小品等的—互相穿插《形成层次丰富、【宜人的城市空间系】统提:高城市环境的—文化品位《 : 》 第四十八条 【 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两侧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城:市主干路两侧3【0米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建设住宅楼;确!需建造时其造型【、立面、外装—修设计?均应达到公》共建筑?的要:求主干路、》次干路两侧不得【设置有碍景观、【市容的辅助设—施 :     (二!)变电所、泵房、】垃圾中?转,站等确?需设:置时应根《据消防、环》保、各项专业—技术规范进行布置对!。于烟尘、噪》声及:有害气?体的环?境卫生防《护距离应按》有,关规定在其》用,地范围内解》决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出—。入线路应埋》入地下 —  :  : (三)沿街建【筑形象应符合多样】统一的艺术原则统一!考虑:四个立面精心设计第!五立面(屋面)沿街!立面放置《外露式空调器时【应考虑?做隐蔽处理且不得影!响建筑?立面效果和行人通】行,距,人行道净高应不小于!2.5米空调—。。的冷:。凝水应集中用管道】排放建筑屋顶确需设!置水箱、冷》却塔:、楼梯间、》电梯间等设备—用房:时应:统一协调设计—。太阳能热水器管【道不得在室》外,布置 ? 第四!十,九,条 ?室外:装修不得《增加建筑面积装修后!建筑物风貌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不得违反《有关间距、》景观的规定 — 第五!十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步》行街区应《符合:特色性、《简洁性、商业性【和以人?为本原则注意橱【窗、铺地、座椅【、路灯?、废物桶等细—部,。设计创?造,亲切宜人的购物【空间 — 第五十一】条 : 建筑色彩和外饰】面材料应按》下列要求控制 【     【(一)建筑物配色】应,根,据功能需要并考【虑既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又适!当,有所:变化新建建筑物【用色应考虑》和城市、街道—。、小:区,、绿化、水面、毗邻!建筑物等环境色彩相!协,调   【  (?二)建筑外饰—面材料应充分利用材!料的本色和表面【效果力求色泽清【新淡雅远看近—观均较适宜同时考】。虑太阳辐《射热的反射和吸【收等特性高》层建:筑外饰面使用玻璃】幕墙的面《积比:例应控制尽量减少】光污染城市》。主干:路、立交桥两侧的建!。筑物高度20米【以下其余路》段,高度10米以下使用!玻璃幕墙的应—采用反?射率:小于12%的低反射!玻璃其余部分—应采用反射率小【于30%的幕墙玻璃! ,。 , ,     (三)】城,市主要?道路沿街建》筑立面不得采用马】赛克:类材料底层》商店不得《采用铝合金卷—帘门作分《户门作为防盗设【施时:应做到通透、美观】 《 第五—十二条 在嘉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公【路干线、广》。场、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广告、雕—。塑、小品的应先进】行规划设计并符合内!容健康、造型—优,美、材质精致、【保证:安,全的要求设计应与其!设置环?境的人文、自—然景观相协调 【。     【进行:建,筑设计时应》在方案中《同时考虑好招牌、】。广告、门《牌等的设置》。位置、尺寸、色彩】、与建?筑本身的关系等因素! ?     》。。户外广告《、落:地灯:箱、:指,示牌、标语牌—沿城市道《路布置时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不得—影响交通《和视:线,要求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小于50米城市快速!路,的设:置间:距,不,小于200》米主干路、次干路】的,设置间?距,不小于5《0米一般城市—。支路不小于40米商!业街不小于30米同!一路段上《设置的广告》、灯箱、标牌等尺】寸、高低、》方向应一致》沿道路设置时—宜平行布置并—。尽量压缩占道路横】。断面的宽度 【 ,     建筑【物上设置广告—时不得破《坏原有建筑造型【户外广?告、:。标牌平行建筑物外】墙,。布,置,时不得突出建—筑外墙0.6米;】垂直建?筑物外墙布》置,时不得突出》建筑外?墙1.5米;—离室外地《坪面高?度应大于3.5【米 ?  ?   跨《越城市道路可设【置公益?性广告并兼》顾,商业性广《告,广告的?设置应满《。足净高4《米间距不小于15】0米的要《求, ?     户外公用!。电话应按建筑小【品的要?求统一设《计其位置不得—影响行人交通并不得!在道路交叉口—影响交?。通视线处设置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小,于50米 —  ?   户外广告等的!照,明装置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视觉污染照》明应采用散射光【、漫射?光不得采用直射光 !   》。  城市雕塑、【重要:政治性、纪念性题】材和重要、重点地】段的建筑小品设【计方案应提交嘉【善县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 《     》在城市?纪念性建筑、文化教!育设施、行政—办公用地的》。范围内不得设置商业!性广告高层》建筑的?外墙:面、消防《登高:面不得设置广告构】筑物高层建筑—的屋顶、裙》房顶不得设置破【坏建筑物原有造型、!空间:格局的广告构筑物】 , 【第五十三条 为】保持嘉善县城的江】南水乡城《市特色营造园林城市!的独特景观城—市滨临河(湖)地】区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城市滨临河》(,湖)地区不宜进行】成片高密度》开发:滨临河(湖)建筑】的景:观开发应《按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形成完【整的空间序列—合理安?排活动功能》、休闲设施》和造景? , ?    (二)滨临!河(湖)地区岸边】应,组,织尽可能《长的连续性绿化【步行带毗邻用地【应与之保持》视觉与实《际可达性 —     (三】),传统民居《保护:区、:水乡特色《街区应进行整体【性岸线整理把—岸线形式和水—体形态、两岸建筑】、用地功能结合起来!进行设计《。。沿河建?筑通过?。石,桥、码头《、廊棚、亭、阁、】亲水平?台等小?空间达到与水体【的,相互渗?透沿:河界面应通》过连续的肌》。理、屋面《。。形式和统一色调【达,到协调?的效果? ?    《 (四)《滨临河(湖)建筑】应保持临水跌落的】高度秩序体量组合】既主次分明、丰【富多:彩又完?整统一以符》合城市景观的要【求, 【。 第五十四条 【 城市道路》。照明应以满足—交通安?全为原则选》用高效?节能:、造型明快简洁、适!宜所处环境的功能型!灯具灯具选择还应注!重,光源的色温和—显,色性选择并考虑维】修方便兼顾城市空】间中其他信号和【标识系统的要求 ! —。。第五十五条》 新建居住区【应配建相应》的健身苑、健身点等!体育场地设》施在居住区》方案及扩初》设计中应标明具体】位置和面积;健身】苑和健身点》可与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面积统一!计算综合布局 【  《   用地面积在8!0,亩以上(含80亩】)的新建住宅建设】地块应配建健身苑一!处,健身苑应建》有健身路《径二条、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综—合健:身房一处和》总量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体育【活动场地(包括【各种球类活》动场地、游泳—。池,球类活动场地以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半场篮球场】地为宜)《 ,  《   用地》面积在?80亩以下的—新建住?宅建设?地块应配建健身点】一处健身点应—建,有健身路径一条和】总,量不少于30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的?体育活?动场地或球类活动场!地,一处 ?。 第五【十六条 新建居】住,区应按有关规定配建!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用房—及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