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绿地控制
》
,
第五十七—条 各类绿地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本章】的规定
》
:第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设计: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布置?并应保留和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
第》五十九条 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等其用地内】的绿地率为
】 (一)—新建居住《区不小于3》0%;
】 (二)交通枢纽】、,仓储、?商业区不小于25%!;除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工业!企业为15%—-20%;
—
(—三)教育、卫生【、休(?疗)养院《。、,宾馆、?机关:团体、公《共文体设施、部队等!单位用地不小于3】5%;
【 (四)》综,合用:地的绿?。地率计算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分别计算;
【。 《(五:)属于旧区改造【的,可对上述规定指标降!低五个百分点—如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地率的》经县城市规划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或地面植草砖】面积(每《块面积均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按表81折算【成地面绿《化面积?。屋面地栽绿化—。。及地面植草》砖折:算公式如下
【 ? F=M】×N:
: : 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平?。方米)
【 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或地—面植草砖《面积(平方米)
】
, 【 N有效系数—
表81 屋【面地:栽绿化?及地面植草砖折算系!数表
?
屋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H)
(单位米)!
?。 有效系数【
,
(N)
—
》
H≤1.5
【
1.0
!
》
1.5
—
》0.5
!
5.0
! 0.3
!
?
H>1《2.0?
0
!
地面植!草砖
《 0.3【
第!六,十条 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符合表82规—定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表82 各】级中心绿地设—置规定
《。
》中心:绿地
?
名称
!设置:内容
】要求:
最【小规模
(公【顷)
—
,
,
:居住区
公园【
(居住区级【)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
,
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
》 1.00
【。
小游!园
(《小区级)
【。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儿童?。设施和铺装地面等】
—园内布局应有一【定,的功能划分
—。
?。 0.40
!
》组,。团绿:地
(组》团级)
《
花—木,草坪:。、桌椅?、简:易儿童设《施等
— 灵活布局
】 , 0《。.04
!。
【。 , 2、《至少应?。有一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 《 3、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 4、》宜采用开敞式;【
《 《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8!3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附录二.7》中有关规定
】 (《二)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0【.04公顷》和,本,条(一)中的—2、3、4项及第5!项中的日照》环,境要求
!(三)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
》 , (?四)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
表】83 院落式组【团绿地设置规定
】
?
:封闭型?绿地:。
? ?开敞型?。绿地
?
南】侧多层楼
》
: : 南侧高层楼—。
—南侧:多层楼
】 ,南侧高?层楼
—
?
L≥1《.5L2
L【≥30?米,
L≥1!.,5L:2
L《≥50米
】 :L≥1?.5L2
—L≥30米
! L≥1.—5L2
L≥5】0米
?
?
S1≥【800?平方米
】 S:1≥:1800平方米
】
: S1》≥500《平方米
《
》S1≥1200平】方米
!
S2≥10—00平方《米
— S2≥2000】平方米
!S2≥60》0平方米
【 : S2?≥1:400平方米
】
注1】、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米);
! 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米);
】 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平方米);!
【 , ,S2 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平方米)》
2【、开敞型院落—式组团绿地应—符合附图五的要求】
第六—十一条 城市道路!的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园林景—。观路不?低,。于40%《;
:
》(二)?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不低于—30%;
! (三)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不低:于25%;》
(四】)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不低】于20%;
—
》(五)属于旧—区范围的可对上述】规定指标降》低,五,个,百分点
—。
第六十二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应布置绿【化用地改善》街,景形象具《。体标准应按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和详细规划执行
】
?第六十三条 【城市内铁路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应各不小于3【。0米电力高压走【廊下应设《置防护绿《带河道两《。侧绿:化带宽度应按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和详细规划》执行并符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
第?六十:四条 积极倡导】立,体,绿化城市房屋、【立交桥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有条—件,。的应进行垂直绿化和!顶面绿?化扩大城市绿化覆】盖面积立体绿化宜选!择适应性强的小灌木!、攀援植物和地被】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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