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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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公共建】筑、工业《、居住用地内应采】用雨污分流排水设】计鼓励?采,用先:进的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中水—。。用于绿?化和水景等
7】.2: 东升片区、牧马】山片区、红星路【南,延线:以西的中和》片区以及红星路南延!线以西?的华阳片区范—围内新建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敷设方【式,因特殊条件限制【。近期无法实施地【下敷设的可采用临】时,架,空线路
7.【。3 航空《港南片?区(:双华路以南)、红星!路南延?线以东的中和片区】。、红:星路南延线以东的】华阳片?区、万安片》区以及南湖片区范围!内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敷设方【式因特殊条件限制】。近期:无法实施地下敷设的!可采用临时架—空,线路:
7.4》 道路下各种—。市政管线应预留支管!其支管应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外或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外,。1米设支管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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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建—设项目用地临街面】超过5?。0米宽其项目用地内!应预设一处市政【公共设施点位在【此基础上《。用地临街面面宽【每增加20》0米应增加预设一】处市政公共设施点位!主要用于设置变压器!。、分支箱、环网柜、!电信交接箱等点位规!。模按下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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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临街《布置有?集,中绿地时应预—留用: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市,政公共设施点位;】建设项?目临街布置无—集中绿地《时应在建设用地内】(临街处)》或,建,筑物底层《(临街处)或负一】。层(临街《处):设,。置市政公共》设施点位用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或】。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并预留管线进!出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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