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城镇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管理
! 为?加速城市化进程【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提高农?民集中?居住质量规范我县城!镇规划区内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及其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结—合,我县征?地拆迁、土地整理、!拆院并?院等项目《实际情况对城镇规划!。区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提出以—下要求
8.1 !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选址要《求,
—城镇规划区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其选址【应遵循“安》全、省地、经济”的!原则须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集中布局、—集,约用地、《美观适用、统一【配套”进行规—划建设
》8.:。2 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要求
】 :8.2.1 人口】规模宜控制》在200《0人-5000【人范围内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建设
《 8.2【。.2 建设标准【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含公共!服务建筑面积)
】
8.【2.3 规划设【计要求各《镇(街办《。)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合理?控制农民集中居【住区内住宅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高度?住宅建设的相关技】术标准按照双流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9)!。执行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编制完成—后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上报县《级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审查符合场镇总】体规划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要,求或审查后要求方案!进,。行重大修改》。的应按审查意见【修改修改后》的方案应重新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 8.2.4】 公共?配,套设施应配》置社区服务、文【化体育、小区管【理、: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具【体按:照表8.2》.4.1进行控制
!。
,表8.2.4.【。1 城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配套—标准表
《
【 类》型
【 设施名称》 ,
,
》配套要求 》。
—
【 社区服《务中:。心(宜单独设—置)
!放心店
— 建筑—面积20-80【m2
》 ,
— ? 就业服务站 【
建筑面!。积20-80—m2
《。
?
》 社区—计生、?医疗站?
— 建筑面积2—0-80m2
【
,
》 ,
文【化体育
》
? , 全民健身》。广场
【 占地面积200!-600《m2需设置健身【器材布置《集中:广场 ?
,
?
,
,
文!化活动室 》
,
》含,综合文化活》动室阅览室等—建,。。筑面积≥100m】2
《。
:
《
, 小区—管理
】 小区物业管—理用:房 :
: 建筑面积4!0-1?60m2
【
! :市政公用
! 公?厕
?
: 临街设置建筑!面积50m》2以上(《可与临街建筑叠【建)
》
《
— 停车场》
机动!车0.5辆/1【00m2 ;非机动!车1.5辆》。/100m2(停车!场需考虑《大型车?停车位) 》
注!。1、临城市主—干道不?宜设置临街商铺【商业宜集中设置
】
2、多层!居住建筑应设置【坡屋顶
— 8.2.【5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公:告经批准的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由当—地政府进行公告
】
8.3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
!
8—.3.1《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应当符合安全【。、合:理、卫生、适—用的原则建》筑施:工必须遵守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和】规范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 8:.3.2 镇—(街办)负责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协—调指导和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