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
:
6.》1 为集约》、,。节约用地增强城市】。配套功能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可?叠建和需单独占地】两类见表6.1【对可:叠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单位建设!时须配建《相应建?筑,面积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表6》.1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分类
?
】 可叠》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
! 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厕所—、公交首末站、【停,。。车楼、菜市场—、商业设施、—配电:设施:、警务室等》
【。
— :。需单独占《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
【 幼—儿园:、小学、中学—、健身活动》场、养老院》、垃圾收集点等【
—
6《.2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和规模按表6.2】进行控?制
表6.2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
!
》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设置规—。定
设!置规模
【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
— 幼儿园》
【住宅建筑面积—≥15万m2且项目!周围30《0米范围未》规划有幼儿》园时设置 》
/ 】
≥25!00m2/处
】
》
— 小学
】 住宅建筑【面积≥50万m【。2且项目周》围800《米范围未《规划有小学时设置】
— / ?
—。≥5:000m2/处【
【
【。 ,健身活动场 —。
,
? 小区住》宅建:筑面:。积≥3万《m2时设置
!。 /《
按2!00:。m2/?。。3万m2住宅建筑面!积计算
—。
《 ,
【养老院
! 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小!区住宅建筑面积≥】15:0万m2时设置【
/】
【≥6000m2/】处
】 ,
》 警务《室
《 , 住宅》建筑面积≥10万】m2时设置》
/ !
《 ≥60m2【/,处
《
?
!垃圾收集点
】 / —
/【
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宜分类收】集
《
《 ,
:
? 文化活动中【心(居住区级—),
:
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小区住宅】建筑面积≥》150万m2时设】置
《 ≥ 40】00m2
》
《 ≥ 800—0m2
!
【 物业管理用房
!
》/
】按总建?筑,。面积的3‰计算且≥!100m《2其中应有不小于】30m2的业主委员!会活动室
—。。。
: /《
【 :
? 公共》厕所
》 《根据:公厕布点《规划设置
!。 ≥60m2/处!
? /》
》
】 , 公交首《末站
【 :根据交通规划位【置设置 《
? 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在建筑底部架】空设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