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六章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 】 6.?1 为?集约、节约用地【增强城市配》套,功能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可《叠建和?需,单独占地两类见表】。6.1对《可叠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单位建设时须—配建:相应建筑面积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表!6,.1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分,类 ? ? — ,可叠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 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厕所、】公交首末站、停车】楼、菜市场、—。商业设施、配电【。设施、警务室等 ! 】 》需单独?占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 , 幼儿园【、,小学、?中学、健身活动场、!养老院?、垃:圾收集点等 【 , 6.】。2,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和规模按表6!.2进行控制— 表6.2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 】 《 ? ,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设置规定 ! ? , 设置规模 【 《 《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 幼儿园 】。 住—宅建筑?面积≥15万m2】且项目周围》300米范》围未:规划有幼《儿园时设置 】 / 】 ≥250】0m2/处 【 】 小—。学 】住宅建筑面积≥50!万m2且项目周【围800米范围【未规划?有小学时设置 ! / 【 ≥500!0m2/处 ! — 健身活】动场 】 小区住《宅建:筑面积?。。≥3万m2时—。设置 《 / 【 按【200m2》/3万m2住宅建筑!面积计算 》 《 《 《 养?老院 !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小》区住宅建筑面—积≥150万—m2时设置 】 ?。 / ? ? ≥6000m!2/:处 — ? , 警【务室 — 住宅建筑面】积≥:10万m2》时设置 】 / 【 , ≥60m2/】处, :。 ? 】 , 垃圾收集点 】 《 / ? —。。/ ? , 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宜分类收集 ! ! 文化【活动:。中心:(,居住区?级) 《 : 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小—区住:宅建筑面积≥150!万m2时设》置, 》 ≥ 40—00m2《 ? ≥ 800】。0m:2, 》 《 物业管理!。用房 ? , ? / 》。 按总建】筑面积的3》‰计算且≥100】m2其中应有不小于!30m2的业主委】员会活动室 】 / ! , — 公共厕所 ! —根据:公,厕布:点规划?。设置 】 ≥60m》2/处 【 / 【 《 《 公交首末站! 【根据交通规划—位置设置 【 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在建筑底】部架空?设置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