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建:筑,高度和建筑后退
!
:第七条 在机场、】电台、气《象台、无《线电微波通道及其他!有,净空:限制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高度必须符合【有关净空限制的规定!
,
第八条 建筑的高!度还必须符合日照标!准、:建,筑间:距、消?防,、防:灾以及城市天际轮廓!线等规划和景—观设计方面的—要求
第九条 】。沿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其建筑】红线应根据不同【地段:的要:求后退道路红线【(参考图一)—建筑红线后退城市道!路,。红线:(简称红线》后退)由《建设用地线后退道】路红线(简》称用地后退)和建筑!红线后退建设—用地线(简称建筑】。后退:)两部分组成后退】距离:应按道路性质、道路!宽度、交叉口视线等!要求以及建筑—物的:性,质、高度等条件确】定并应符合表—一规定其中交叉口】后退按较宽道路控】制后退线形》以交:。叉口规划红》线为基准
表一】
:
! 道路红线宽—度 :
》 : , (?米)
!用地后退距离 【
》 (米)】 ,
建筑】后退最小《距离(米《)
—
: ,。
多、!低层建筑
【 高》。层建筑
—
】 : : ,
—交叉:口
?
:
— 交叉口【
【 :
≥【12≤16
【
—
,
6—。
8 !
—8Q:
— 10Q
【
《
《 >16≤2!。0
!
《 8
! 10 《
? 10》Q
— 12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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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 , 10 》
》 ,6
【 8:
8】Q
》 1《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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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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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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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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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10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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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Q
【
: ,
》 >52《
《 20》
【10
】 1:2
?
》12Q?。
《 15》Q,
—
注Q是高【度系数见第二十【八条
表!一规定的《用地后退范围—内的用地是城市【绿线建设《用地其建设内—容应符合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允】许在建筑后退距离的!1/5范围内设置雨!棚、台阶等构筑物】其他附属构筑—物的最外投影线不宜!超越建筑红线
】 , 沿《路单体面宽》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后退道路《红线距离《
? 本条不适【用于已建建》筑与新?建道:。路及:交叉口?之间的距离要求
】
第十条 沿城市河!道、居住《区级及以上的公【共绿地?的建筑后退在—满足本规《。定其他要求的同时】还应后退相应用【地的边界线建—筑的主要朝向低层】建筑后退8米以上】多层建筑《后退1.3H/【2以上(H》为建筑高度》下同)高层建筑后退!15Q米以上;建筑!的次要朝向低层建筑!后退6米《以上多层建筑后【退8米?以上高层建筑—后退9Q《米以上
!沿城:市道路、城市河道、!居住区级及以上的公!共绿地?的项目其《建筑的高层部分【在该方向的面—宽累计长度当—大于50米时则不宜!超过该方向地—块长度的四》分,之三
第十一条】 人流、车流集中】的,大型商场、影—剧,院、学校、游—乐场、宾《馆、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办公楼等公共设!。施项目应合理安排好!出入口位置、人流】集散:场,地、停?车场地和车辆临时】停,靠点不得影》响城市交通其主【要出:入口后?退建设?用地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同时应符合】第九:条规:定规划另《。。有要求?的,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第十二条 】在旧区改建》及其他特定区域【执,行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有困难或在遇有】。特殊要求《的道:路交叉口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第十三条 在沿】。铁路正线布置建【筑(铁路设施除外】)时除符《合有关专《业规范规定外建【筑红线距离最—外侧铁轨中心—线不宜?小于30米》
:第十四?条 沿城《。市高压架空线走廊的!建筑其投影》线,。离开边导线》。的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二【规定在执行表—二规定?有困难时由规划管理!部,门会同电力等—。。。部门:核定
表二
!
》 电压—等级(KV)
! : 50《0
— 330 —。
: 220 】
《 110》
—。 66
【 35
】 , 1~10
!。
—
— 水平安全距—离(:米) ?
,
》30
《
?。 20 》
—15:
? ? 10
【 10
】。 10—。
《 ?5
》
】 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米)
【
90
!
? 45
】 40
! ,。 25 》
? 25
! 2《0
— ,
】
:注表二?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是在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时的控制宽度!其他情况应按水【平安全距《离控制
第十五】条 建筑物》后退用?地,边界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界外是空地、建设】项目性质未》。明确:时低层、多层—建筑后退南》北边:界的距离为1.3】。H/2以上且不小】于5米;《东西面宽《小于32米》高,层建:。筑后退南北》边界:的距离为《1,.0H/2以上其】他高层?建筑后退南北—边界的?。距离为1《.3:H/2以《上山:墙,后,退东西边界距离按住!宅山墙间距的—。。一半控制且不—小于5?米建筑其他朝向【的后退边界距离按建!筑高度的一半控【制
!2、当界《外建设?项目性?质已明确《时建筑?后退边界的距离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及:建筑:间距的要求》确定并同时》。满足消防等其它间】距要:求
《 3、当】北侧界外为规—划,居住:用地:时除满足本条第【二款规定外》拟建地块的高层建】筑应确保北侧地【块离界14》米以外的居住用【地大寒日有》效,日照不少于3—小时
— 4、旧区改建】项目:后退边界距离确【有困: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 除特殊要【求外围墙中》心线后退用》地,边界距离当界外为已!征用地时应与—用地边界吻》合;当界外为未征】用地时后退用地边】界1米以上;当【界外为道路时—应后退建设用地线】2米以上;当界【外为河道时》围墙宜砌筑在河【道管理范《围,外
第十七条 】地下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线不应小于地下建筑!深度的1倍》且不小?于5米当界》外建(构)筑—物、地下工》程有特殊要求—时视:建筑:结构及场地》地质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