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二 名词解释
!
1.道路—红线:
也【称道路规划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
2.建筑—控制线
》 指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确定的建筑!物可建范围》的控:制线
?
3:.建筑红线
】 指经规划【确定的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4.《建,筑红线退让》
? 指退让用【地红线、《。城市道路《红线、绿《地规划绿线》、河道规划蓝线【等
5.容—积率
《。 也称建筑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6.建筑《。密,度
《 , ,。。 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7!.绿地率
【。 指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8.低层居住建【筑
《 《 指层?数为1?层至3?层,的,住宅建筑《
?
? 9.多层居住建!筑,
: 》 指层数《。为4层至《6层的住宅建筑【
《
? 1:0.中高层居住宅】。建,筑
!。指层数为7层至【9,层的:住宅建筑
!
11.高层】居,住建筑
》 ? 指层数—等于或大于》10层的住宅建【筑
—
?12.低层非居住建!筑
:
建筑!高,度小于或者》等于10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
— 13.《。。。多层非居《住建筑
— 《 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或?者,等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
14.高层】非居住建筑
—
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
15.】裙房
?
》 , 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附属建筑超】过24?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
】。
,
16》.地:下室
!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 1?7.半地下室
【
《。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 ,18.商业建筑
! 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
—19.?。公寓式办公建筑
】
— 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
— 20.酒店式公】寓
!指按酒店式》管理的公寓按—居住:建筑处理《
【 21.商住综【。合建:筑
— 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
!
?
: 22.商办综【合,建筑
【 指商业—和办公混合的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