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基本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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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大部分条【文的内容和》要求均保持原规【范GBJ 6—9-84的规定下面!仅对修订后有—增补:或局部修改的条【文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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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2 【对贮:水或:水处理构筑物—的壁:和底板厚度》规定了不小于20c!m主要是从保证施工!质量和构筑物的耐】久,性考虑这《类构筑物的钢筋净】保,护层厚度《。不宜太小也就决定】了构件?的厚:。度不宜太《小否则难能做好混凝!。土的振捣密》实性就会影响—其水密性要求—。并且:将不利于钢筋的锈蚀!从而影响构筑—物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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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关于【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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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的最!小保护层厚度比【之,原规范GBJ 6】9-84稍有—增加主要是从构筑】物的耐久性》考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使用【。寿命通?常,取决于钢《筋的严重锈蚀而导致!破坏钢筋锈蚀—可有集中《锈蚀和均匀锈蚀【两种情况前者发生】于裂缝处加大保【护层厚度可以—延长碳化时间—亦即对结构的使用寿!命提:高了保?。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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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同时对《比,国外标准例如BS】 8:007是《针对盛水《构筑物的技术规范】对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最小:。是,40mm比之我国标!准要大一些另外对钢!筋保护层厚度取稍大!一些有利于混凝【土(:钢筋与模板间)【的振捣对混凝土的】水密性是有好处也】。就提高了施工质量的!保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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