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变形缝和施工缝的构造要求
6.2.1 关于大型矩形构筑物的伸缩缝间距要求,原规范GBJ 69-84的规定在实践中是可行的,为此在修订时仍予引用。考虑到近年来混凝土中的掺合料发展较快,有一些微膨胀型掺合料对减少混凝土的温、湿度收缩可望收到成效,因此在条文中加注了如果有这方面的使用经验,可以适当扩大伸缩缝的间距。
6.2.4 对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缝的构造,在原规范条文要求的基础上稍作了补充,明确了应由止水板材、填缝材料和嵌缝材料组成,并对后两者的性能提出了要求。
6.2.5 本条对建于岩基上的大型构筑物,规定了底板下应设置滑动层的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底板混凝土如果直接浇筑在基岩上,两者粘结力很强,当混凝土收缩时很难避免产生裂缝,仅以减少伸缩缝的间距还难能奏效,应设置滑动层为妥。
6.2.6 本条除保留原规范要求外,对施工缝处先后浇筑的混凝土的界面结合,指出应保证做到良好固结,必要时如施工操作条件较差处应考虑设置止水构造,即在该处加设止水板,避免造成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