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检测证书—的申请与审批 ! 第十四条》 检:测,单位申请《检,测证书的程序—为     (】一)市、州、县【、区管辖的各类【、,各,级检测单位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权限《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省建设厅;中—央管:理企业?。所属在鄂检测单【。位省直各厅》局、总公司、企事业!单位:所,属各类检《测单位及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单位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 》    (二)在】省,质,安总站领《取湖北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报送省质安总!站 第十五条 新!。设立的?检测单位《申请检?测证书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   (一)申【请表一式3》份; 《。 ,   (二》)检测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  (三《),建筑地基基础—主要检测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报,告分析、《编写、审核》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上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     (四)】仪器设备一览—表1份主要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五)与申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试运!行,报告各5《份;     】(六)?按照GB/T— 1548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技术?要求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要求编写的质量手册!公正:性声明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的任》命文件授《权签字?人的认?。可证明及职业资格】。证明等各1份; 】   ?  (七《)需要?出具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    《以上材料均应分【类装订成册(—A4幅面)》原件核验后》退还申请《单位 第》十六条 经审查检测!单位的各项》条件符合本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省《建设:厅颁发相《应的检测证》书 第十》七条 新设立的检】测,单位其资格等级【按最低等《级核定新设》。立检测单位的技术资!格等级为暂定等【级一:年后按有《关标准经年检合【格可转?为正式等级对一年】内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注销其检测证书! 第十八条 【检测单位申请技术】。。资格等级升》级其检测设备、人】员、质量保》证体系、业绩等应满!足相应?的要求  — ,  检测单位申【。请技术资格等级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一)检测证】。书全部正、副本; !  《   (二》)近:2年:的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台帐; 》  : ,  (三《)与申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报告各5份 !。 第十九条 —对拟颁发检测证书】。的单位省建设厅将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颁《发检测证书 【第二十条 申请表和!检测证书由省建【设厅统一制定检测证!书有效期为4年 !第二十一条 检测】。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个检测《单位只?能取得一套检—测证:书包括一个》正本:。两个副本 第二十!二条 检测单—位遗失检测证—书,必须在省《级报纸?上声明作废后方可按!规定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