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检测证书的申请!与审批 《 第十四条 】检测单位申请检测】证书的程序为 】    (一)【市、州、县、—区管:辖的各类《、,各级:检测单位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权限》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省建】设厅;中《央管理企《。业所属在鄂检—测单位省直各厅【局、总公《司、企事《业单位?所属:各类检?测单:位及: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单【位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  —。   (二)在省】质安总站领》取湖北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报送:省,质安总站 》 第:十五条 新》设立的检《测单位?申请检测证书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3份!;  《。  : (二)检测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    《 (三)建筑—地基基础主要—。检测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报】告分析、《编写、审核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上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   ?。 (四)仪器—设备一览表1—份,。主要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  :。(五:)与申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试》运行报告各5份; ! ,  :。  (六)按照【GB/T 154】8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技?术要求?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要求编《写的质?量手:册公正?性声明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的任命文件授】权签字人《的认可证明》及职业资格》证明等各1份—; ?   ?。 (七)需要出【具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以,上材:料均应分类装—订成册(A4幅【面)原件核验后退】还申请单《位 ?第十六?条 经审查检测【单位的各项条—件,符合本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省建设厅】颁发相应的检测证】书 第十七条【 新:设立的检测单位其资!。格等级?按最低等级核—定新设立检测—单位的技术资—格等级?为暂定等级一年【后,按有:关标:准经年?检,合格可转为正—式等级对一》年内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注销其检测证】。书 第十八—条, ,检测:单位申请技术资格等!级升级?其检:测设:备、:人员、质量》保证体系、业绩等】应满足相应的要求 !  :  : 检测单位申请技】术资格?等级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 (一)检测证书】全,部正、副《本; 》     (二)】近2年的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台】帐,。;     (】三)与申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报,告,各5份? 第?十九条 对拟颁发检!测,证书:的单位?省建设厅将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颁发检测证》书 ?第二十条 》申请表和《。检测证书由省建【设厅统一制定—检测证书有效—期为:4年 第二十一】条 检测《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个检测单位!只能取得《一,套检测证书包括一】个正本两个副本 !第,二十二条 检—测单位?遗失检测证书—必须在省级报纸上】。声明作废后方—可按规定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