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检【测,单位的设立
!第八条 凡在湖北省!境内从事《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
》。 (一)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 (二《)取得湖《北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证!书(以下简称检测证!书);
》 ? (:三)取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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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检测【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财务管理
第十】。条 :检测单?位应按照GB/【T 15《48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技,术要求?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要求建立】和保持与其承担的】检测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体》系
第十一—条 检测单》位的人?员配备除《满足:。本规定第六条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一,)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土】木工程?。类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丙,级,可为工?程师职称)从事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工作5年》以上经全省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资格证)
【。 (二)【检测人员应具—有土木工程》类,。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经全省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 :检测人员素质及数量!应与所开展的检测】工作相适应》且每个检测项目的】人,数至少?不得少于5》人其中取得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数,至少不得少》。于2人
【 检测人员只【能在一个检测单位注!册,执业
《第十二条 检测单】位必:须,拥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并且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仪器设?备配备率不得—低于95《。%(主要仪器—设备必须自》备,)其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 凡申请湖】北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理论培训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按规定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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