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雷电防护!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6)】;
《 (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三,)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第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
?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附!表,7)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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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资料补】正通知(《。附表8?),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受理后应当委托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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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检!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出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负责—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必—须全面、真实、可靠!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结论应当包含!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按照核!准的施?工图施工完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
》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结论!
—雷电防护装置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出具—。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附表9)
!。 雷电防【护装置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出具不予》验收决定书》(附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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