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申请单》位不得以欺骗—。、贿:赂等:。手段提出申》请或者通过许—可;不得涂改—、伪造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九】条 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任【何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法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活动时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举报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图纸《等,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者复制!;  《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安装:、检:测、验收《和投入使用的情况】作出说明;  】   ?(三)进入有关建】(,构)筑?。物,和场所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