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站房设计《
6!.6.1 站房】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的】有关规定
】
6.6.—2,。 站房《应留有客车》。。在极限位置》纵向摆动0》.,35rad的空间
!
6.【6.3 《 站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站台的地】坪宜水?平
?
,
? : 2? 车?槽长:度不得小于车—厢长度?的1.5倍》;车槽与客车的单】侧间:隙不得大于5—0mm;客车出入】口处的车槽应—设置具?。有缓冲作用的导向装!置
《。
3 ! ,站台上、下车处的隔!离设施应《能开闭
】
《 4 未设置隔离!设施的?车槽两?侧的站台《不得作为《候车区?
6.】6.4 《 重锤间或》重锤井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重锺间或重】锤井应封《闭或:。设置栏?杆;
【。
》2 拉紧系统应设!置便:。于观察拉紧》行,程的标尺;
】
《 : ,3 重锤间或重】锤井应便《于检查和维护;重锤!井应设有《防水和排水设施;
!
?
4 】 ,拉紧装置《和重锤?应,分别设?置,限位开关
》
:
6.6.5 ! 站:内轨:道与承载《索之间应采用保证客!车顺利运行的平滑曲!线,。过渡
《
?
6.?。6.6 《 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6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设置下列装置
!
:
,
1 【 不少于2套彼此】独,立的客?车减速信号装置;】
】 2 《 牵引索和平衡索】的断:绳监控装置;
】
【 3 双牵引【索道的差速和—差长监控装置;
】
—。 ?4 : 牵引索鞭打或【缠绕承载《索的监控《。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