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站?房设计
】
?6.6.1》 站?房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的有关】规定
—
6.6.—2 站房应—留有客车在极限位】。置纵向摆动0.35!rad的空间
】
:
6.《6.3 》。站,。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站台的地坪宜水平!
?。。。
》 2 《 车槽长度不得小于!车厢长度的1.5】倍;车?槽与客车的单侧间】隙不得大于50m】m;客车出入—口处的?车槽应设置》具有缓?冲作用的导向—装置
》
3 ! 站台上、下车【处的隔离设施应能】开闭
?
《
4 未!设置隔离设》施的车槽两侧的【站台不得作》为候车区《
—。6.6.《4 重锤间或【重锤井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重锺—间,或重:锤井应封闭或设置栏!杆,;
》。
? 2 拉【紧,系统应设《置便于观察拉紧行】程的标尺《;
?。
,
— 3 重锤—间或重锤井应便于】。检查和维《护;:重锤井应设有防水和!。排水设?施;
】 4 拉紧!。装置和重《锤应分别设置—限位开关
!
6.6《.5 站内—轨道与承载索之【间应采用保证客车顺!利运行的平滑曲线】过渡
《
6.6.6! , 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6】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设!置下列?装置
! 1 不少】于2套彼此独—。立的客车减速信【号装:置;
?
【 :2 牵引》索和平?衡索的?断,绳,监控装置;》
?
》。 3 双牵引】索,道,。的,差速和差长监—控装置?;,
— 4 【牵引索鞭《。打或:缠绕承?载索的?监控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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