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牵,引索、平衡索、救护!索与有关设》备
《
,
《6.3.1》 ,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选用线接触!或压实股同》。向捻带绳芯的股【捻钢丝绳;
【
,
— 2 ? 宜选用出厂—。前经过预《拉伸的钢丝绳;
】
,。
】3 宜选用—镀锌钢丝绳
【
6》.3.2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抗拉《。。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计算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抗拉安《全系数时应计入索道!正常启动或正—常制动?时的惯性力;
!
2 !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表6.3.》2的规定
】
《
6.3.】。3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编接与《拉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 平衡索、无极缠】绕的牵引索和救护】索的拉紧应》采用:重锤或液压拉—紧方式;
】
2 !采用:重锤拉紧《。方式时宜设》置防止牵引》索,重锤快速移动的阻】。尼装置;
!
, 3 双牵!引索道?的每根平衡索应采】用单独?的拉紧装置》分别拉紧;》
,
【 4 》。双牵引索道的牵引】索应分别设置—调绳装?置
?。
6.3.】4 : 导向轮和》。托索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导向轮和》托索轮?。应设有?软质耐磨衬垫;
】
:
:。
?。 :2 ?导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
《
【3 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牵引《索直径的12倍和救!护索直径的10倍;!
! 4 牵引索【。或,平,衡索在每个托索轮】上的:允,许折角和允许径向载!荷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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