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牵:引索、?平衡索、救护—索与有关设备
【
:
6.【3.1?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选】用线接触《或压实股同向捻带】。绳,芯,的股捻?钢丝绳;
【
》 2 宜选用出!厂前经过预》拉伸的钢丝绳;
!
,。
《 3《 宜选用镀—。。锌钢丝?绳
》。
6.3.2 】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抗!。拉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计,算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抗拉安全系!数时应?计入索道正》常启动或正》常制动时的》惯性力;
》
【 2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表6?.,3.2的规》定
【
:
6.3【.3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编接与拉紧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平衡索、无极缠绕!的牵引索和》救护索的拉》紧应:采用重锤或》液压拉紧《方式;
】。
? , 2 ? 采用重锤拉紧【方式时?宜设置防止牵—引索重?锤快速移动的—阻尼装置;
】
3 ! 双牵引索道的每根!平衡索?。应采用?单独:的拉紧装置》分别拉?紧;
《
《 : 4 》双牵引?索道的牵引索应分】别,设置调?绳装置
【
6?.3:.4 《。导向轮和托》。索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导向轮和托!索轮应?设有软质耐磨衬【垫;
《
】2 ?导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
》
:
3! 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牵引索》直径的12》倍和救护索直径的1!0倍:;
:
?
—4 :。 ,牵引索或平衡索【在每个?托索轮上的允许折】角和允许《径向载荷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