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3 】。 牵引索、平衡索、!救护索?与有关设备 ! 6.3【.1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选】。用线接触或压实股同!向捻带绳芯的股捻钢!丝绳; 【     2 】 宜选用出厂—前经:过预拉伸的钢丝绳;!。 ?     3 ! 宜选用镀》锌钢丝绳 ! 6.3《.2: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抗拉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计《算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抗拉安全系【数,。时应计入《索道正常启动或【正常制动时的—惯性力?; 《 ?。 ,   2 》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表—6.3.2的规【定 【。 6.】。3.3?  牵引《索,、平衡?索和救护索的编接与!拉紧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平衡索、无—极缠绕的《牵引索和救护索的】。拉紧应采用重锤【或液压拉紧方式;】。    ! 2  采用—重锤拉紧方式—时宜设?置防:止牵引索《。重锤:快速移?动,的阻尼装置; ! ,     3【  双?牵引索道的每—根平衡索应采用【。单独的拉紧装置分别!。拉紧; 《   【  4  双牵引】索,道的牵引索应分别】设置调绳装置— 6.】3.4  》导向轮和托索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导向轮和托—索轮应设有软质【耐,。磨衬垫; —  》   2 》 导: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 —  》。   3  —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牵引索直径【的12?倍和:救,护索直径的》10倍; 【    — 4 ? 牵引索或平衡索在!每个托?索轮上的允许—。折角和允许》径向载荷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