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 线路设计
】
《
5.4.1 【 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5m/s!
》
5.4.2— 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10m;
》
!2, , 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
》
3— 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
【
》4, 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跨距》不宜小于15m;】。
! 5 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3;
—
《 6 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可采用—。压索支架;》
— 7》 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
?
》。 8 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应按!本标准第《4.5?。。.2条~第4.5.!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Qz》应,以Q替换
!
5.4.3 【 托、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4!00:m,m、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
?
2】 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宜符合表5.【4.3的规》定
—
《
《 3《 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有关规定
】。
【。 4 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5°
》
《
? 5 》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
《
6 】 ,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
】
,
5》.4.?4, 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