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 【 线路设计
【
5.4!。.1 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5m/s】
:
,
5.》4.2 》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10》。m;
《
】2 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
】
3 】 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
》
4 】 ,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跨》距不宜小于》15m;
!
5— 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3;
】
,。 6 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可采用压》索,支架;
》
】7, , 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
】 8 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应按本标准第!。4.:5.2条~》第4:.5.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Qz应以Q替换【
,
5.【4.3 托、【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40—0mm?、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
】。 2 —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宜》符合表5.4—.3的规定
】
!。 , : 3 ? 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有关】规,定
:
:
:
, 4 — 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5,°
—
5 【 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
】
!6 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
!5.4.4 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