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线路设计
【
5.【4.:1 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5m【/s:
,
5.4.!2 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1【0m;?
】 2 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
— ? ,。3 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
【
》 , 4 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跨距】不宜小于15—m;
《
?
5 【 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3;—
! 6 《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可》采,用压索支架;
!。
7 ! ,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
!
— 8 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应按本标准第—4.5.2条~第4!.5.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Q—z应:以Q替?。换
:
5—.4:.3 托、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400mm、!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
》
》 ?。2 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宜符合表—5,。.4.?3,的规定
【
,
【 3 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有—关规定
》
— , 4: 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5°
—
— 5 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
】
》 6 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
】
5.4.4! , ,。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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