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 《。线路设计
》。
?
5.4【.1 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5m/《s
《
:
,5.4.2 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10》m;
】。。 2》 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
,
!3 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
】
,
— 4 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跨距不】宜小于15》m,;
《
》 5?。 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3;
】
— 6 《 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可采用压索支—架;
》。
— 7 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
!
8】 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应按本】标准:第4.5.2条【~第4.5.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Qz【应以Q替换
!
5.4.3 !托、:。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40】0mm、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
?
2】 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宜符合!表5.4《.3的规《定
!。
:。
,
? 3? 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有关规?定
! 4 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5°
?
】 5: 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
?
《 《6 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
】
,
:5.4.4 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