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线路设计!
》
5.4.【1, 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5m/s
】
5.4.—2 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10m;
—
,。
,
》 2 《 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
】
3 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
?。
《 4 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跨距不宜小于】1,5m;
】
5 】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3;
】 6 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可采用压索支架】;
—
7 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
【。
》8 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应按本标准【第4.5.2条~】第,4.5.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Qz?。应以Q替换
【
5.—4.3 托、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400mm!、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
《。
2【 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宜符合表5!.4.3的规定
】
:
,
?
!3 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有》关规定?
》。
4— ,。 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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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
【
? 6 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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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 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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