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线?路设:计
—
,
5.《4.1? 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5m/》s,
《
5.4.2 !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10m;—
,
—。 2 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
! 3 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
?
— 4 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跨距《不宜小于《15m;
—
,。
— 5 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3;
《
】6 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可采用压索支架;!
【 : 7 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
!
!8 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应—按,本标准?第4.5.2条【。~第4.5.—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Qz!应以Q替换》
5【.4.3 —托、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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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40】0mm、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
》
】 2 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宜符合表5.4.!3的规定
》
?
《
,。
3 ! 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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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5?°
:
】 5 《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
【
? :6, 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
《
:5.4?.,4 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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