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 牵引计算与驱动装!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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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3.1 【 牵引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4?.4:.1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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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运?载索在托、压—。索轮组?上,的阻力系数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无衬—托、压索轮》组,动力运行时宜取0】.0:15~0.》。02:5,制动运?行时宜取0》。。.0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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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于】有,衬托、压索》轮,组宜取0《.03~0》.04
《
5.3】.3 ? 运载索的最小拉力!。应按下式计》算
《
Tmin≥】C,3Q 】 (5.3—.3)
【
》 ,式中Tm《i,n运:载索的最小拉力(】N):;
《
》。 C3】。运载:索引索最小拉力与】重车重?。力的:比值选用四连杆重】力式:或弹簧?式抱索器时宜取10!~,1,2选用?鞍式抱索《器时:宜取8~1》0;运输《能力大、高差大【或车:距,小时宜取小值—反之宜取《大值:
?
》 Q重】车重力(N)—
5.3!.4 驱动—装置的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4.4!条~第4.4.7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驱动装置宜采—用卧:式结构;
【
? 2 在多!传,动区段索道中—宜采用一台卧式驱动!装置同?时传动两个区段【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