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牵引:计算与驱动装—置选择
】
,
5.3.1 !牵引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4!.4.1《条的有关规定—
:
5.—3.:2 运载》索在:托、压索轮组上的阻!力,系数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无衬托》、压索?轮组动?力运行时宜取0.0!15~0《.02?5制动运行》时宜:取0.01~0【.015《。;
! 2 对于有衬!托、压索轮》组宜取?0,.03~0.04】
5.3!。.3 运》载索的最小拉—力,应按下式计算
!。
?Tmin≥C—3Q 《 (5.!3.3)
】
—。式,中Tmi《n运载索的最小拉力!(N);《
! : C3运载索】引索最小拉力与【重车重力的》比值选用四连杆【重力式或弹簧—式抱索器时宜—取1:0~:12选用鞍式抱【索器:。时宜取8~10;运!输能力大、高差【大或:车距小时《宜取小值反之宜取】大值:
【 《 ?Q重车?重力(N)
—
5.【3.4 驱动装】置的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4.4条~第】4.4.7》。。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驱动装置宜采!用卧式结《构;
【
2 【 在多传动区—段索道?中宜采用《。。一台卧式《驱动装置同》时传动?两个:区,段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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