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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住宅区物业的!验收与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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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住宅《。区的房屋及化共配套!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同步建设规划配!套设施?。中应增加物业—管理企业和管委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等
第》十,九条: 住宅?区峻:工后在市建》委,。。主持:下会同?。市规划?部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绿化、环卫等专业!。部门、住《宅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建设】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和交接工作【其中物业管理单【位、资金、用房【等事项均已》落实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 住宅区管委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并《可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提前介入进行!前期管理所》签全同日期至管委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止
— 公有》住房:出售后未《成立管委会前仍由售!房单位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物业】管理时须一并—移交下列《。资料:
— (一)住【宅区的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 (二)单体的】建筑、?结构和设《备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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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下:。管网竣工图;
】 (四)住房!清册;?
《 (五)其它【必要的资料
!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上述资《料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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