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住》宅区物业《的验收与接管—
第十八条】 住宅区《的房屋?及化共?配,套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同步建设【规划配套设》施中应增加物业【管理企?。。。业和管?委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等
—第十九条 》住宅区峻工后在市】建委主持《下会同?。市规划部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绿化、环卫等!专业部门、住宅【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建设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和交接《工作:其中物业管理单【位、资金《、用:房等事项均已落实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 住宅—区管委?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并可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提前介入进行】前期管理《所签全?同日期至管委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止
【 公有住房出售【后,未成立管委会前【仍,由售房单位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物业管理时】。须一并移交下—列资料:
】 :(一)住宅区的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 《。(二)单体的建筑】。、结构和设备竣【工图;
!(三)地下管网竣】工图;
— (四)—住房清册;
】 (五)其它】必要:的,资,料
—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上述资【料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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