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住》宅区物业《的,。验收:与,接管 第十】八条 住宅区的【房屋及化共配套【。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同步建设规划配套】设施中应增加物【业管理企业和管【委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等, 第十九》。条, 住宅区峻工后【在市建委主》持下会同市规划【部,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绿化、—环卫等专业部门【、住宅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建设】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和交:接工:作,其中物业管理单位、!资金、用房等事项】均已落实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 住宅区管【委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并可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提前介?入进行前《期管理所《签全同日期》。至管委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止 —  :  公有住房出售后!未成立管委会前仍由!售房单位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物业?管理时须一并移交下!列资料:    ! (:一)住宅区》的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 (二)单体的建筑!、结构和设备—竣工:图;     (!。。三)地?下管网竣工图—;     (】四)住房清册;【    》 (五)其它必要的!资料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上述:资料: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