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住《宅区物业的》验收与接《管,
第十八【条 住宅区》的,房屋及化共配套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同步建《设规划配《套设施中应》增加物业管理企【业和管委《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等:
第十九条— 住宅区《峻工后在市建—委主持下《会同:市规划?部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绿化、环卫等专】业部:门、住宅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建】设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和交接工作》其中物业管理单位、!资金、用房》等事项均已落实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 住宅?区管委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并可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提前介入》进行:前,期管:理所签全同日—。期至管委《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止
【 , , 公有住房出售后】未成立管委》会前仍由售房单位】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物!业管理时《须一并移交下列资料!:
(】一)住宅区的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 (二)单体的!建筑、结构和—设,备竣工图;
【 (三)地下!管网竣工图;
【
(四)】住房清?册;
《 (五—)其它必要的—资料
【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上述资?料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