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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其成立前应持有关!。文件到?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领,。取,资 :质证书后到工商【行下: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方—可接受管委》会委托承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企?业可享受国家对第】三产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管委会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对住宅区的物】业实:行统一管理合同【。文本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 物业管理企—业庆在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十五日【内将委托管理合同】报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 】     》(一)根据第托管】理全同和有关的规】定对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 】。  :   ?(二)?根据委托管理全【同和:省、市?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   (三)劝阻、!制止损害他人—物业或妨碍物来【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四)!要求管委《会协助?管理; 》   ? (五?)选聘专业企业【或聘:用专人?承,担专:项业务; —    (六—)开展多种经—营和有偿服务—;    — (七)其它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一:)履行委托管理【合同对受委托—管理的物业》进行有关服务; 】     (二)接!受,管,委会和住户》监督:每年至少一次将物业!管理实施情况报管】委会重大管理—措施提交管委会审】议决定;   】。  (?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四)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 ,。   (《五,)其它依法诮尽【的义务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五日内!向管委会办理下【列事项并《向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案 【    (一)对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实结算多收的!予以退?还; 《    (二)移】交全部?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帐:。册; ? ,    (》三)移交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承租使用的【房屋、场地和其它】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