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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分配管】理
第十一条!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为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在,内的、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但?支付能力欠缺、难以!进入商品房市场【的中等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
】 (一)满足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户?。籍,、劳动关系和各项】社会保险要》求;
》 (二【)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收入线或者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
【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居民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等;
【 (—二):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
! ? :(三)用人》单位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保证明;
【
— (四?)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 ? (五)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三条 !居民: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核
【 》(一)初审》。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 《 (二)复审受理申!请后通过查阅—房产:登记资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审查
【 (三—),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在申请者现户籍地】及,居住地?社区和?当地媒体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等
— 》 (四)《批准公示后没有投】诉举报的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发?。放准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核准通》知公示后有投—诉举报的由》住房保障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投诉举》报经查证不属实【的应当发放》准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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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申请人凭—准,购通知书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会同《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采取抽签!、摇号或者打分等】方,式确定轮侯及—分房顺序监察—部门对?分房过程实行—监督:
】对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应当—。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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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通过房改享受【。政策优惠面积已达到!职工住宅面积标【准的不得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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