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听—证告知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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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组织进行】本,规定第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拟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及参与人申—请参加听证的—登,记、确认办法公【告期:。不少于10日
】
第十五条》 组织进行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向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申请
第十【六条 行政》许可听证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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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申请《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在10—人以上时《各不:同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民主推选一至!二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利?害关系人《。的,代表参加听证但【应当:将确定的代表名【单向其他利》害关系人《公,开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向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送!达听:证通知书 》
: —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 (一?)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 : (二)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
》 ? (三)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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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 (》五,),缺席听证的法律【后果;
【 (六)其他】应当:载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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