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听证?参加人
—。
第六条 听证参】加人一般《包括听证主持人【、书记员、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
? 与《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专家、行!。业组织?代表:等人员可《以作为听证参与人
!
第七条《 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机关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行政许可审查人【员,以,。外的人员担》任
听】证主持人由一至三人!担任二人或》者三人共同主持听】证的应当《确定一人为首席【听证主持人
第】八条 听证主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具—有主持听证的能【。力;
》。。 : , 《(二)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和行政许可业!务;
! (三)—公道正派秉》公办事没《。有违背?诚信原则的不良记录!;
: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听证主?。。持人、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 (一)是该项行!政许可的审查人【员,;
? 【 (二)是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
《 (【三)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
】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回避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条 !听,证主持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主持听证活!动;
— : , ? (:二)询?问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 (三)!要求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
, 【 (四)组织证据】调查、质证和—辩论;
》
? (五)维持听证!秩序
》第十一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下列权利 !
: ? (一)申【请参加听证》;,
:。。
(二!)获得听证告—知;
— ?。 (三)申—请听证主《持人:、书记?员回避; 》
(!四)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 《 (五)陈述意见】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 : ,(六:)经听证主持—人允许询问行政许可!审查:人员;
】 (七—)确认听证笔录;】 ,
》 (八)—查阅有关《听证:。的卷:宗获得?听证材料副》本;
— (九》)对听?证持有异《议的:可,以向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申诉
第【十二:条 行政许可审【查人:员必须参加听证
!
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向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三条 《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在听证中负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听证的《规,定;
! (二)》如实陈述意见并【。提供与听证有—关的证据、》材料;
】 (》三)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