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前—完成
第》二十二条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一)在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且一次?投,资总额在3》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
—(二)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 ?(三:。)使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 (四)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199【5〕5?6 号)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 (五)《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中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
(六)】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 , , (七)其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第二《十三条 不进—行异地建设、厂房】改造、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改造、工】艺改造仅以》提高效?率而增加或》减少及更换》生产设备《不产生?。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经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不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而!。未,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没有竣工的应!当立即?进行预评《价已经竣工投产的】必须对其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价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对:其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时《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前《20 ?个工:作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 : ? (二?。)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 《(三)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及重—大,危险源评估情况【;
【 (四)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安—全专篇;
》
,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预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或根据安【。全,专篇及相关资料【提,。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审查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设计审查不合格!。
,
》 (一)》应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未进行?预评价?。的或安?全预评价报告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评价机构》承担:的;
?
》 (二)》安全设施《设计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的;
!(三:)安全设施设计【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标准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的;
—
: 《 ,(四)不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三十条! 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的意见【组织施工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施工
《
第三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调试运【行或试?生产的申请试运行】或试生产时间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运行或试!生产期间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作业现?场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报告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提前20个工作日向!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一)竣工验收申请专!题报告?;
》
(!。二)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
》 , (三)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 (四》)施工期间》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 : ,(五)试运行或试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劳动条件检》测、: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检验!报告;
《
(六】)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文件;
!。 (七《)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验收:不合格
! (一)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 : (二—)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不:能满足正常生产和】使用的;
—。 》 ,(三)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
: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
(五!)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台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 : (六?)不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
第三十八条 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验收、!组织专家《进行专项《验收或根《据现场安全状况指定!进行验收安全评价】
》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