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前?完成 ? 第二十二条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一)》在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且一次投!资,总额在3《。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 ,     (二)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 (三)《使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  (四)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1995〕【56 号)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 ,  (五)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中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 (六)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  :   (七)—其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第二十?三条 不进行异地】建设、厂房》。。。改造、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改造、工艺改造仅】以提高效率而增【加或减少及更—换生产设备不产生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经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不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而】未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没【有,竣工的应《当立即?进行预?评价已经竣工投【产的必须对其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价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对其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时》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前20 个工—作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   (二)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     》(三)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及重大—。危险源评《估情况;《  》   (四)—。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安全专篇; 【   《 ,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预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或?根据安全专篇及【相关资料提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审查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设计审查不合】。格 《     (—一)应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未进行预评价【的或安全《预评价报《告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评价】。机构承?担的;?    【 ,(二)安《全设施设《计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的;   ! , (三)《安全设?施设:计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标准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的;— , ,   《  (四)不—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三十条 《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的意见组织】。施工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施工 第三—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调试】运行:或试生产的申—。请试:运行或试生产时间】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运,行或试生产期间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作【业现场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报告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提前20个工作】日向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一)竣!工验收申请专题报】告; !     (二【)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   】。  (三)》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     (四】)施工期间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     (【五):试运行或试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劳动条件检【测、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检验报告; 】    》(六)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文件;! 《    (》七):。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验收不【合格    !。 ,(一)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   (二)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不能满足正】常生产和使用—的; 《   《  (三《)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五)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台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 ,     (—六)不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 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验收、?组织专?家进行专项验—。收或根?据现场安全状况指定!进行验收安全评价 !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