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城乡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 —。。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结合本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民族【特点、?风景名胜(自然风光!)、历史和现状进行!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将民族文化】特色:。体现在建《筑风格和《色彩上使民族文【化得:到传承?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 【  :  任?何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房屋应《当设计房屋立面【效,果图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审批!的效:果图进行建设—     —乡村村民自》建房应按照》州、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传统建筑】指导图集《进行修建 — 第十八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工程—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且层数!超过两层的建筑工程!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将项目基》本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中必须接受》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按建筑活动】。的规定将质量—控制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 第十九条 】严禁将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改变功能使用严【禁,将停车?。场、:公厕、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原】设计单位同》意原审批机关审批后!方可改变  【   城《乡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不得:随意加层、加—宽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等确需加层、—加宽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一般《不应设置围》墙确:需设置的必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绿篱、花坛、栅】栏、:透景或者半透—景围墙进行分界高度!应当在1.8米以下!但是不得阻断原有步!行通:道 》第二十一《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设置户外》广告:必须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审批的地点、形式!、规格、颜色、年限!等实施 》    《加强户外广告牌【。、标识牌、》商店门?牌、霓虹灯等—批后:管理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户外广告牌、标识】。牌、商店《门牌:、霓虹灯等有—破损、陈《旧、脱?色的:应责令业主及时【。翻,新、:更,换、拆除并》且监督在《审批期限《内广:。告性质不得》随意改变 第!二十:二条 规》划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乡排污、》排水的?管理组织所属单位】及时检查、维修【和清淤?排障:保证排污、排—水,完好畅?通    — 城乡?排,水,必须采?取,雨污分流房屋建筑应!当修:。建贮(化)粪池污】水排入城乡污水系】统严:禁将:污水:乱排乱放 —。 ,   乡村鼓—励住宅建筑修建【贮(化)粪池、沼】气池对原有》建筑进?行改厕改《圈,鼓励将粪便作为有】机,肥,、沼气等《使用鼓励实》施湿地生《态污水处理措施推】行节能减排》新,技术使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 第二十《。。三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地上地下《管,网、:。空中:强、弱电走廊—等,基础设施的布—局走向必须先规划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管线竣工线!路图:各,类管线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施工 【第二十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持有关材料【提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且建设单【位必须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材料: : 第二》十五条 乡村建设!必须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把消防规》划,纳入乡?村建设规划中鼓励】农民使用防》火材料建《设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厨、改灶、改电提】高建筑屋防火能【力, ,     在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要使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