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筒仓仓壁预应力
5.3.1 在本标准第4.1.1条第1款中已明确规定,将预应力作为永久荷载,故在结构验算时,不应忽略预应力的作用。圆形筒仓施加预应力,是因为采用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时,筒仓已不能满足荷载效应的要求。荷载效应是荷载在结构上作用的结果,比如筒仓结构的裂缝及变形等。要根据出现在结构中的荷载效应持续的时长,作为釆用预应力的依据。
5.3.2 对于大容量且贮料重力密度又较大的筒仓,釆用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已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施加预应力可以解决筒仓设计时非预应力筋不能满足仓壁抗裂及裂缝的控制问题。由于使用条件不同,对于裂缝的控制要求也不同,不同的荷载作用产生不同的荷载效应,故设计者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及不同的荷载效应,选用不同级别的预应力。预应力分为全预应力、有限预应力及部分预应力。全预应力设计可保证在全部荷载作用下混凝土不受拉、不裂缝,与部分预应力结构相比,具有抗裂性好、抗疲劳性强、结构刚度大、设计计算简单等优点。但也有一些严重的缺点,如结构的延性差,对抗震不利,有些部位的裂缝并不能完全消失且工程造价高。为此,在具体工程设计时,应按生产工艺不同的使用要求选用不同级别预应力。
5.3.3 当筒仓釆用不同的组合设计时,对部分预应力会有不同的要求,本标准第5.3.2条第3款的规定,明确了部分预应力的适用条件。本条强调的是,在最不利组合荷载效应的条件下,宜允许混凝土出现一定的拉力及裂缝。
5.3.4 预应力度为预应力筋的有效总拉力值与总预应力筋及非预应力筋拉力之和的比。环向预应力筋配置较大时,其仓壁外侧竖向裂缝将完全消失,同时有可能引起仓壁横向弯曲,并由此产生内侧附加环向拉力。附加环向拉力的出现,对竖向内力也有一定的影响,从而需要加大内侧非预应力筋的配置。为此在工程设计时,有效地控制预应力度,并协调预应力筋、非预应力筋的合理配置是非常必要的。近年来在建材、电力、煤炭等部门,建造了容量较大的预应力混凝土筒仓,本条是根据这些筒仓的设计经验编写的。
5.3.5 本条给出的预应力度的控制幅度,是根据国内外不同筒仓的使用经验,对预应力度进行必要的控制参数,也就是在筒仓设计时,要根据本标准第5.3.2条的要求,根据不同筒仓的使用工况,对预应力度进行必要的控制。预应力度过大,会造成相应的非预应力筋无为地增大,故应对其有所限定。同时,在筒仓的不同高度处,预应力强度比(预应力度)也应有不同的控制要求。设计时应分段试算,以确保各段的预应力筋及非预应力筋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