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关于建—筑物停车场》地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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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趋势本!着“适当超前—、留:有,余地”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应同步配套!建设:停车场地按表4-1!、表4-《2要求?。控制
表4—-1: , 居住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表—4,-,2 公共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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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鼓励?设置地下、半地【下停:车场居住建》。筑的机?动车地面停车率不】宜>1?。5,%采用植草砖停【车时地面停车率【超过20%的—。部分不计入绿地【。;经济适用房小区地!面,停车率可《适当:提高;公《共建筑地面停车率】。。不宜>25%;【
2、 仓储式!超市、综合》市场、大卖场、【。批发交易市场体【育场馆、影剧—院、会?展中心?、游览?场所交通建筑—、,城市交通枢纽等【其他类建筑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合理确定配建【的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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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旧城区及【特殊地块的停—车指标难《以满足以上最低指标!。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确定》
4、 》。 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辆【小,汽车按25平方米】。、自行车按1.5】平,方米:计算:;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辆小《汽车按30》平方:米、:自行:车按2?.0平方米计算【;
5、 — 临:街公共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的空间在【。满足:。交通、绿化用地【要求后剩余部分可作!为配套的停》车场地;
6、】 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按功能?按,比例划?分单位及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并保】证外来车辆停放区】域的:开放性?;
7、》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统一按自行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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