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关于日照间】距及日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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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关,于日照间距的规【定
住宅!建筑的日照一般应】通过与其《正面相邻建筑的【间距控制予以保证】
3.1!.1 我市采用】。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版)的计!。算方法及标准住宅】建筑[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0°≤1《5°:。]日照?间距系数《。为,1.42
— 3.1.2! , 住:宅层数<10—层的住宅《建筑或建筑》。。高度:<24米的非住宅建!筑与北侧原有住【宅的间距在满足【日照间?距系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不,少于2米的退让【;与东、《西两侧原《有住宅的《建筑:间距: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版)规—定的侧面《间距增加《不少于2《米的退让
】 3.1.3【 住宅《层,。数≥:10层?的高:层住宅建《。筑或建筑高度≥2】4米的?非,住宅建筑与北侧、东!西侧住宅的》间距采用计算机日照!分析确定需》。满足日照时数要求】
: : 3?.1.4 —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的日照】。。间距按大《寒日4小时标—准或日照系数增加】0.25《计算养老院老年公寓!、中小学普通教室应!满足大寒日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学,生宿舍按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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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关于?日照标准《的规定
— , , ?3.:2.1 《 采用众智日照分析!软件进行日》照分析本市》市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1?9°27′、北【纬,32°?47′时间》统,计方式?采用对连续日—照,时间超过《30分钟的时—。间段进行累加—。时间间隔(计算精】度)为不超过5分钟!。采用多点沿》线分析?的方法进行分析
! : 3》.2:.2 凡城市【旧区拟建项目—可能影响周》边住宅、医》。院、学校、托幼和】养,老院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均?须编制项目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低层建筑可不编制日!照分析)确保日照时!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3.2.3! 旧区改建的【项目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 3.2.【4 原有住宅建】筑日照有效》时段不能满足现【行日照规定的新【建建筑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同时应—。不造成新的日—照叠:加影响
【。3.3 被遮挡】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日照间—距和日照《标准的规定
】 3.3.1! 临时《建筑或?高度低于2.—2米的低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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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 未?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采光门、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或者擅自》变更为居室、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场地)和疗养【院、医院病》房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
! , , 3.3.3【。 主屋《以外的附房或院落】。内的其它《。房屋不论其是否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或是否居》住;:
3【.3.4 其他】不,适,用日:照间距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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