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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关于日照【间距及日《照标准?的规:定
3.1 ! 关于日照间—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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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的日照一》。般应通过《与其正面相邻建筑的!间距控制予以保【证,
—3.1.1 — 我:市采用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版)的《计算方法《及标准住宅建筑【[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0°≤15°【]日照间距系数为1!.42?
3【.,1.2? 住宅层数<1】0层的住宅建筑【或建筑高度》<2:4米的非住宅建【筑,与北侧原有住宅【的间:距在:满,足日照间《距系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不少于!2米的退让;—与东、西两》侧原有住《宅的建筑间距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版,)规:定的侧面间》距增加不少于2米】的退让
—。 3.1.3 ! 住宅层数≥1【0层:的高层住宅建筑【或建筑高度≥2【4米的非住宅建筑与!北侧、东西》侧住宅的间距采用计!算机日照分析确定需!满足日照《时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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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的日》照间距按《大,寒日:。4小时标准》或日照?系数增加《0,.25计算养—老院:老年公寓、中小【学普通教室应—满足大寒日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学?生宿舍按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控制!。
—。。3.2 关于日】照,标准的规定
! ? 3.2.1 采!用,众智日照分析软件】。进行日照分析本【市市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19°2—7′、北纬32°4!7′时间统计—方式:采用对连续》。日照时间超过3【0分钟?的时:间段进行累加—时间间隔《(计算精度)为不超!过5:分钟:。采用多点沿》线分:析的:方法进行分析
】 《 3.2.2【。 :凡城:市旧区拟《建项目?。可能:影响周边住》宅、医?院、学校、托幼【和养老院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均须编制【项目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低】层,建筑可不编制日照分!析)确保日照时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3.2?.,3 旧区改建【的,项目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 3.—2.4 》原有住宅建筑—日照有效《时段不能满足现【行日:。照规定的《新建建筑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同时应不造!成新的日照叠加影响!
3.—3 被遮挡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日照间距和日照标准!的规定
—。 : 3.3.1 !临,时建筑或《高度:低于2.2米的低层!建筑;
】 3.?3.2 未—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采光门、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或者擅自变更为居】室、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场地)和》疗养院?、医院病《房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
】 3.3.3】 主屋以》外的附房或院落内】的其它?房屋不论其是否【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或是!否居住;
】 3.3》.4 其》他不适用日照间距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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