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城市景观】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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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编制: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均应重视创造【良好的?。城市景观城》市景观要注重—城,市整体效果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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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市总体》规划应确定城市的景!观体系包括主要的】景观读?取、:景观地带、景观结点!重视城市轮廓线【、制高点、视线通】。道、城市《标志物、城市雕塑和!自然山?水,等景观要素》
》。 (: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要地区应】专门编制城市景观规!划要:注重:形,成城市景观的地方特!。色和各类功能区的特!色除历史文化—保护:地区外要体现时【代的特征
【。 (三)编制景!观规划地区内的各项!。建,设,均需符合景观规划】有关要求不》需专:门编制景观规划【地区的建设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技—术审:查中应?充分重视城市—景观因素《。
—(四)城市景观【。规划对应景观—地区、?景观地带《、,景观保?护范围、结点的建】筑物、构筑物、城】市小:品等的?体量:、形式、《。风格:、高度?。、色彩?。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
第【六十六条 —。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沿街建筑群—体要形成《错落有致《的天际线空间—层次协调丰富—。的街道立面;沿【街建筑?在符合有关》建筑退让和》建筑高度鬼安定的前!提下应结合建筑功】能、交?。通、:绿化等需要灵活设置!以丰富城《市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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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市主干】道两侧?不宜:建住宅楼《确需建造时其—立面:设计、装饰》应与:。此处:建筑:环,境协调并不得设置】外置式防盗窗
! : (三)严格控制】沿城市主、次干道】设置小型商铺—带沿主、次干道商】。铺不得设置》。非透空型《卷闸门(窗)
】。 (》。四,)沿街建筑》红线与城市道路【红线要合理布—。置绿化、城市小【品,不得设置锅炉房、烟!囱、:垃,。。圾道、?污水池、《化粪池、《厨房间?等有碍?景观、?市容的附属设施【
(五)!沿街建?筑立面不得封闭阳】台确需?。设置空调室外机的】应结合?建,筑立面以栋为单位统!一隐蔽处理
】 (六)沿街】建筑立面《二次装?。修,必须与原《建筑立面相协调【并按规?定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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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沿!城市道路两侧一般不!得设置尸体围墙【应当采用绿篱、【花坛(花栅》栏)作适当》隔离其高度不—。宜超过1.8—米,
第六十》七条 ? 住宅建筑》景观
— (?一,)新建住宅应—成片规划尽量避【免零星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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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一?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宜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单栋【。住宅建筑的标—识,性
? : (?三)涉及已建住宅建!筑外部造型、—色彩:的改:变必须以栋为单位】整体规划《设计并应保持与周】围环:境的统一
第【六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水源保—护区周围的建—筑应严格按有关保】护规定及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六十九条 城市雕!塑和建筑小》。。品
》 (?一)设置初始雕【塑要:按照城市规划—实施雕塑《选址应不《影响城市交通方便公!众观赏?交通性?广场不宜《设置城市《雕塑
《 (》二)雕塑和小品【应,造型优?美其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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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 — 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公用电话【等
》 (一)》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物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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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筑:物在道?路红线内悬挑的【广告、招牌、—指,。示牌等于人行道的净!空不:小于:。3米与人行道—垂直方向立柱布置】的,其净空?高度不小于2—.5米总高度不大】于3.?7米;不得》侵入车道;立柱不】。得影响行人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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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沿】道路:布置的?广告、招牌、指【示牌一?般宜:沿道路?侧面平行布置—并尽量压《缩占道路横》断面:的宽度上述物体的尺!寸,、面积?等允许范围由各【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和《设置点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 (四)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广告、招牌》、指示牌主、次【干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闪烁:。照明
》 (五》)风景?游览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内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等】其形式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 , ,(六:。)城市纪《念性建筑、文化教】育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
【 (七)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面不应】设,置广告构筑物—;高层建筑的裙【。房屋顶不应设置破】坏建:筑空间格局》的,广告构筑物
【 (八)【设置户外《公用电话《。要按建筑小品要【求设计?其位:。置不应影响》行人交通并》不应:在道路交叉口影【。。响交通视线除—设置
(!九)住?宅,建筑商不得设置广】告,牌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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