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居住?。区配套设施
!。第五十九条 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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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新—建,居,。住区必?须按下列要求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库)!城市高档居住区【。或别墅区每户必须】配建一?辆机动车《。停车泊?位,。(库)城市》。居住区每《百户必须配建二十】辆机动?车,停,车泊位(库)—。
表9-1—住宅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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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市政—府确定的廉租房和农!民,。新,村可参照本节—规定适当降低配置】。标
第六》十,一条 《居住区每千人配建】不小于200~【300平方》米的室外《公共体?育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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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新建居住区组团【级以上(含》组团级)道》。路必须?配置路灯
第【六十:三条 《。新建居住区内各类管!。线,必须下地敷设—
第六《十四条 《 新建居住区必【须配:。建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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