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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居住区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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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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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新建!。居住区必《须,按下:。列要:。求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库)城市高档!居住区或别墅—区每户必须配—建一辆机动车停【车,。。泊位(库)》城市居?住区每百户必须【配建二十辆机动【车停车?泊位(库)
【表9-?。1住宅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注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市,政府确定的》廉,租房和农民新村可参!照本:节规定适当》。降低配?置标
《第六十一条 【。居住区?每千人配建不小于】200~《300平方》米的室?。。外公:共体育活动》场地:
:第六十二条 — 新建?居住:区组:团级以上(含组【团级)?道路必须《配置路灯
第六】十三:条, 新建居住区内各!。。类管线必《须下地敷设
第】六十四条 》 ,新建:居住区必须配—。建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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