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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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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 条【建筑间距除不—得违:反规:定外(并《参加附录二》)同时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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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 条根】据日照、通风的【要,求我:市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 朝向》为南北?向的旧区《改,造项目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5倍其—他项:目不小于1》.28倍《住宅正面间距不同】方位折减系数如下】0度-15度—(含)1.0;1】5度-3《0,。度(含)0.9;3!0,度-4?。5度(含)0.8;!45:度-60《度(含)0》.9;大于》60度0.95
】
: , :朝向为东西向的【旧区改造项目其【。间距不?小,于主朝向一侧遮挡】建筑高度《。的1.?188倍《。其他项目不小于1】.216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
! (二)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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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朝向:的间:距旧区改《造项目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7【倍其他项目不小于0!.8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
【 , 东西向的间】距旧:区改造项目不—小于南北朝向—建筑高度的0—。.7倍其他项—目不小于0.—8倍:;同:时不:小于另一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
! : 建筑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6米的其【。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 (三《)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当两栋建筑【的夹角小于、等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当两栋建筑!。的夹:角,大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第《十九条 多、低层!居住建筑《。。底,层有商店或其他非居!住用房时其间距【计算:不得扣除底层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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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最小值为【6米按此规定不能满!。足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的应按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控!制南北山墙相对的】还须满?足较高?建筑:高度的0.5倍【。
第二《十一条 在第一】类居住?。用地的低层独立式】住宅地?区及其紧邻地—区,进行新建、》改建的?。。其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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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 ,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大寒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东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 ?南北:向的间距不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旧》区,改造项目为24米其!他项目?为30米《
》 东西向的间距不小!于,较高:高层建筑的0.【4倍且其最》小值为24米
! (二)—高层居住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 , 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旧?区改造?项目为24米其他】项目为30米
! 高层》居住建筑《与其:东(西?)侧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24米
】
: (《三)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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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向的间距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2—0米
东!西向的间距高层【居住建筑一曲东【(西)?侧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较】高高层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20米!
《 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 , , (四)高层居】住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不小于《20米
— (五)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距离
【
当两栋建!筑的夹?角小于?、等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当两?栋建筑的夹角—大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 (六》)高层居《住建筑的山墙—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符合本条规》定的可不受》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在符合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前》提下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低层居住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为《。6米低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多层居住建》筑的:最小:间距为8米多、【低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高层居住建筑的【最小间距为1.3米!
按第十!八条规定《计,算出的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如大于第二【十二条规定计—算出:的多、?。低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的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较小的间】距控制但《。须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日照【。条件
第二—十四条 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侧或东【。西,侧的其间距按第十八!条至二十三条的规定!控制
(!。二)非居《住建筑(第二—。十,。六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位于居—住建筑北侧》的其建筑间》距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控制!
—(三)非《居住建?筑的山?墙与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按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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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非!。居住建筑(第二【十六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的间距【。
《。 南北向的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4倍且其最小值!为24米《东西向?的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1》8米
《 (二)【高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为1!3米
【 (三)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为10米
】 ?(四)低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但】最小值?为,。6,米
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第】二十六条《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东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旧区改造《项目其?间距应保《证大寒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生宿舍按!居住建筑计算—
第二《。。十七条 工业建筑!、仓储(库)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按】相关的?消防、?安全间距控制
第!二十八?条, 上述建》筑,。间距系数适用于无地!形高:差布置?的建筑?对有地形高差的建筑!间距:。应将其地形高—差计入建《。筑高度高、多—。。。、低层、退台等组】合建筑间距》。分别按各类》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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