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筑退【让
第二十九!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流》、铁路、各》类管线两侧》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符合日《照,间距、?文物保护、风景区、!消防、防汛、环【。保,、市政管《线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须同时符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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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类建筑离界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的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
】
表5-【1各类?建筑离界距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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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规则地形》按最:大、最小距》离的甲醛平均值确定!离界距离
— (二—)界外是居住建【筑的除须符合—前,。款理离界距离的规定!外须:同时符合《上,章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三:)界外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按第【一款非居《住建筑的离界距【离控制
【 :(四)界外是规划建!设用地尚未建—设的应当按照—详细规划已确定【的建筑离界距离【;尚无详细规划的】一般应视为同性质、!同高度建筑》相对按拟定建筑【间距1/2控制【
(【五):。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不得】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距:离)的?0.7倍《且其最小《值为3米
》。
: (《六)高层建筑物【及锅炉房、变电所、!各类厂房等具—有,特殊功能《的建筑(构筑)【物在退让用地边【界时除应退让本【。。条上述各款规定的间!距外还必《须同:。时满足规范要求【由其产生的规—定间距?
》 (七)高》层建筑用地》边界外侧尚无现【状和规划建筑物时】高层建筑物退让北界!最小值为20米退让!南界最小《值为8米退让东【、西界最《小值为6米高层建】筑的裙房《毗,邻,边界时其裙房退【让按多(《低)层?建筑:退让边界要》求,执行
— :(八)在《不影响?边界外侧用地—单位使用功能和退】让距离满足最小值】的前提下建筑物退】让距离可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十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无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高、多、低【层(含高层建筑裙房!。)建筑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符合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规定在】旧城:区按此规定控制有】困难的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其后!退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建筑物与现有【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 ,表5-2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 注1.临城—市快:速路后退红》线距离不《得少于20米
! 2.建筑》主,朝向平行于》道路且位《于道路南侧其后退红!线距离应在上述标】准上适当加》大
3.》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应《加大后退《红,线距离?具体标准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十一条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并应—。留,有临时停车》和回:车,的场地
第三【十二条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8米高层不》得小于10米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其!沿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小于3?0米;其沿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小于15米】。并满足行车视—距要求
第三十三!条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以建筑物地面层最突!出外墙(含柱)变现!计算雨篷、阳台【、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其外挑》部分不得《超出建?筑物退让红线距【。离的1/2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平台及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入道路规划红线【在,。规定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
第三十四!条 在《村,镇、城镇外》围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带
】 (一)快速路!、国道隔离带—宽度两侧《各50米
【 : (二)省道隔离】带宽度?两侧各20米—
: 《(三)县乡》道隔离带宽度两【侧各10米
】 (四)公路】规,划,红线和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但可耕种》或绿化造林;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等
《。 (五)沿【穿,越,村镇、城镇的公路】两侧新?建建:设工程按《村镇、城镇规划进行!管理但建《筑物后退公》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三十五条!。 , 沿河道规》划蓝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防洪规【划确:定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有关的规【划,另有控制外不得小于!6米如此时》。道路两侧有绿—化防护带时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绿化防】护带:应不小于3米—不得:在城市排水主干【。。。。渠(暗?渠)上进行各—类建筑物的建设沿暗!渠两侧建设时则退】让距离应不》小于:3,米,
第三《十六条 沿淮河防!洪,堤内侧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其后退】防洪堤的距离应不小!。于防洪堤达》到标准以后的堤顶线!保护范围(堤内【≥30米、堤—外≥50米》)在退让《。范围内无特》殊需要除绿化外不】得进行任何其—他建设
》第三十七条》 沿铁路两—侧新建建设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高速《铁路两侧的建筑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铁路干线两侧建设】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的建设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铁路两侧—的围墙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围墙的高度—不得大?于,。3米:。
(【二)临铁路》两侧的高层》建筑、高大建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须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三)【。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在历史文】化保护区段和重要文!物古迹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和保:护要求?应,。符合:规划要求及相关【规定并附相关部门】签署的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
— 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指【店里:导线边线向》外两侧延伸》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也称为电力线!走廊其中高压线路】部分通常称》为高:压走廊
【 架空电》力线路白虎区分为】一般地区保护区人口!。和人口密《集地区保护区两【种类型
《
: 》 1、一般地区】的保护规定见表5-!。。。3和表5-4
】
《 》 边:。导线外侧延》伸,距离表 表》5-:3
》。 — 高压架》空线路走廊宽度【表, 表5-4
】
, 】2、人口密集—地区的保护规定见】表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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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最小:水平距离《表 表《5-5
注】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
— , 3《.地下电力》电缆安全保》护区指电力电缆【线路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
第四十条 【 ,规划新建的电—力线路在市中心【。地区、城《市,地区、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道、】繁华:街,道、:风,景区应采用地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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