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分类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 !城市用地分类 【 ,    (一—)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应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为9大类38】中类66小类城市】建设用地9大类分别!为R-居住》用地: C:-公共设施用地 】。M-工业用地—。 W-仓储用地 】T-对外交通用地】 ,S-道路广场—。用地 ?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G-绿地》。 D-特殊用地 】     (二)】与城市建设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功能《(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系)?的用地可以》计,入公共绿地》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与,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尚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适建性划分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使用!。凡需改变建设用地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符合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规定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规定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凡: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园林绿化及生态防!护用地河《。、湖、?水域及文物保—。护用地?道,路广场?用地主要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均不【得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