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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治理 【第三十条《 国家?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护制度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加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纳,入国家建立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第三十二—条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 —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  :   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并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 第?。三,十五条 在水—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天然沟壑及其两侧!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进行坡耕【地和沟?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在风:。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轮封轮牧、植树种!草、设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 《     【。在,重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监测、【径流排导《、削坡?减载、支挡固坡、修!建拦挡工程等措施】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第三!十六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 【 第三十七条 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 第三十—八条 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 ?     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采取?下列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    《 (一)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草田轮《作、间作套》种等;  】   (《二)封禁《抚育、轮封轮牧【、舍饲圈养》; 《     (三)发!展沼:气、节柴灶利用【太阳:能、:风,能和水能以煤、电、!气代替薪柴等; ! :    (四)从】生态脆弱地区—向外移民; 】     》(五)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