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国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
!
第四十一条— 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 ,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 —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定期《对下列事项进行公告!:
《
》。(一)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 》
《 (二)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 ,
(三】)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
— 第四十《四条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
: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
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
:第四十?五条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
第四十六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土流失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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