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24-2014 建标库

11.3  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11.3.1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任务应为冻土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并应作出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及其变化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范围应包括坝址区、引调水工程区、堤防区、水库区、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区等。

11.3.2  坝址区冻土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坝址、导流工程和枢纽建筑物等有关布置地段;测绘比例尺选择应根据拟建工程的重要性、规模、类型和冻土条件的复杂程度确定,冻土条件复杂地区可采用1:1000,中等复杂地区可采用1:2000,较单一的地区可采用1:5000。当比选地段相距超过2km时,可分段进行冻土工程地质测绘,其中间地段应进行较小比例尺的测绘。

11.3.3  坝址区冻土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收集当地气象、水文、地温资料;

    2  应查明冻土及融土的平面分布规律、冻土的类型和温度、冻土层的厚度、土的季节冻结与季节融化深度、冻土构造特征、冻土现象、季节冻土和季节融化层土的冻胀性、冻结前及冻结期间地下水位变化、冻土的物理力学和热学性质;

    3  应对建筑物地基和接头部位冻土融化后强度的变化、渗透性的变化作出评价,并应提出冻土融化预防与整治方案的建议,对冻土条件复杂地段应作专门研究;

    4  除应利用规划阶段的钻孔外,尚应根据冻土分布的复杂程度确定是否增加钻孔或补充一部分浅孔和坑探、槽探。多年冻土地基勘探点间距应符合表11.3.3-1的规定,控制性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多年冻土地基勘探钻孔深度应符合表11.3.3-2的规定;

    5  应重点调查建筑物边坡可能出现冻融和其他外力作用而产生滑坡和融陷地段。

表11.3.3-1  多年冻土地基勘探点间距

    注:为查明多年冻土平面分界线时可加密勘探点。

表11.3.3-2  多年冻土地基勘探钻孔深度

    注:在钻探深度内遇到基岩时可减少钻孔深度。

11.3.4  引调水工程、堤防等长线路工程冻土工程地质测绘范围沿线两侧不应小于500m,测绘比例尺选择应根据冻土条件的复杂程度确定,可采用1:1000~1:5000。

11.3.5  引调水工程、堤防等长线路冻土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收集工程沿线气象、水文、地温资料;

    2  应查明沿线地貌单元、冻土及融土的平面分布规律、冻土层的厚度及其垂直结构、土的季节冻结与季节融化深度、冻土类型、冻土温度、冻土构造特征、冻土现象、季节冻土和季节融化层土的冻胀性、冻土的物理力学和热学性质;

    3  应查明沿线井、泉的分布及地下水等情况;

    4  应对沿线冻土按冻胀性和融沉性进行分类;

    5  应根据冻土分布类型确定勘探点间距,岛状(不连续)多年冻土区勘探点间距不应大于50m,大片(连续)多年冻土区不应大于100m,钻孔深度根据工程需要及冻土条件确定。

11.3.6  水库区的冻土工程地质勘察应重点调查因冻土融化可能出现的大型滑坡、崩塌、危岩体及潜在不稳定岸坡的分布位置,并应评价其在天然情况及水库运行后的稳定性;冻土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可与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要求一致。

11.3.7  对于存在滑坡、渗透破坏性大、膨胀土和分散性土等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作专门研究。

11.3.8  料场的冻土温度、季节融化与冻结深度和总含水率,可利用调查或钻孔测试资料确定,并应评价料场开采对冻土环境的影响。

11.3.9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包括正文和附图两部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过程;

        2)水工建筑物主体工程和附属建筑物、引调水工程、水库区等工程部位冻土的分布、厚度、温度等;

        3)季节冻结和季节融化深度,冻土的物理力学和热学指标;

        4)冻土条件对工程建筑的影响;

        5)工程建筑对冻土环境影响的评价以及对设计的建议等。

    2  附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坝址、引调水线路或其他建筑物区冻土工程地质图和剖面图;

        2)冻土综合柱状图;

        3)冻土试验及地温观测图表;

        4)专门性问题的冻土工程地质图和典型断面的冻土剖面图;

        5)冻土现象的分布图。

    3  附图的比例尺宜与相应的冻土工程地质图比例尺相同,冻土条件简单的可互相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