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24-2014 建标库

10.4  初步勘察

10.4.1  初步勘察阶段应基本查明公路沿线区域地质条件、区域冻土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并应对线路通过区域及各类构筑物建设场地的冻土工程地质条件作出评价;应基本查明对线路起控制作用的冻土现象的类型、范围、性质和特征;应依据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做好地质选线工作。

10.4.2  初步勘察阶段应采用遥感解译、工程地质调绘、钻探、地球物理勘探、原位测试等相结合的综合勘察方法。

10.4.3  初步勘察阶段应对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冻土地质灾害和冻土环境工程地质问题进行分析、预测,评价其对冻土区公路工程和冻土环境的影响。

10.4.4  初步勘察阶段勘察基本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外,尚应重点查明下列内容:

    1  沿线冻土区地貌的成因、类型、分布、形态特征、地表的物质组成和植被情况;

    2  沿线多年冻土的形成、发展与变化趋势以及融区的分布情况;

    3  沿线冻土的分布、类型、厚度、含水率、地温、地层结构、土质及其物理力学和热学性质,并应重点查明对工程影响较大的富冰冻土、饱冰冻土和含土冰层的发育特征;

    4  多年冻土上限、季节性冻土最大冻结深度、冻土的融沉性和冻胀性;

    5  冻土沼泽、冻胀丘、冰椎、热融湖塘、热融滑塌、融冻泥流等冻土现象的分布、规模、特征及其发展和变化情况;

    6  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发育情况及其与冻土的关系;

    7  沿线筑路材料、工程用水和生活用水的分布情况;

    8  充分分析评价既有道路和工程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及其与冻土的相互作用;

    9  线路各构筑物场址的冻土工程地质条件。

10.4.5  初步勘察阶段在沿线重大工程地段和大的地貌单元应建立长期地温观测点,并应进行地温观测,观测孔深度不应小于地温年变化深度。

10.4.6  初步勘察阶段冻土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绘宜与卫片、航片及遥感工程地质解译相结合,应确定调绘重点,并应辅以坑探、槽探和地球物理勘探方式进行核对、修改、补充解译内容;

    2  地貌单元边界、冻土界线、冻土现象发育区域、融区、构造异常区域、泉眼等路段,应加密布置调绘点;

    3  工程地质图应在野外实地填绘,对线路方案和工程有影响的地质界线、地质点,应采用仪器测绘;

    4  调绘比例尺应为1:2000~1:10000,调绘范围应为线路中线两侧200m~500m。

10.4.7  初步勘察阶段冻土工程地质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冻土条件采用钻探、坑探、槽探、地球物理勘探、原位测试等手段进行综合勘探;

    2  多年冻土地区进行路线及构筑物勘探时,宜根据冻土条件采用地震、电法、地质雷达等地球物理勘探手段;

    3  查明多年冻土地区冻土现象季节性变化特点及最大冻结深度的勘探宜在每年2月~5月进行,查明多年冻土上限深度的勘探宜在每年9月~10月进行;

    4  在多年冻土不稳定的边缘地段应有查明多年冻土下限的钻孔;在多年冻土稳定地段,应结合工程需要,布置查明多年冻土下限的钻孔。

10.4.8  初步勘察阶段冻土工程地质勘察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应根据工程类别及冻土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基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公里勘探点不应少于2个,勘探深度不应小于8m,且不应小于2倍~3倍天然上限,其位置应选在地形特征点处,若遇高含冰量冻土时,应予以加深或穿透该层;

        2)当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层差异较大时,应增加布设横断面;

        3)路堑工程应选择代表性位置布置横向断面,每段深挖路堑断面数量不应少于1条,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2个,勘探深度应达到路肩设计高程以下不小于8m,且不应小于2倍~3倍天然上限。

    2  支挡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1个;

        2)当采用保护冻土原则设计时,勘探深度应至持力层以下的稳定地层中不小于3m,且应大于设计的人为上限以下2.5m或大于2倍天然上限,且不得小于12m;遇有饱冰冻土或含土冰层时,应予以加深或穿透该层;

        3)当采用容许融化原则设计时,勘探深度应至持力层以下稳定地层中不小于3m,且应大于容许融化的人为上限深度以下2m;遇有饱冰冻土或含土冰层时,应予以加深或穿透该层。

    3  小桥、涵洞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1个;

        2)当采用保护冻土原则设计时,勘探深度应至持力层以下的稳定地层中不小于3m,且应大于设计的人为上限以下2.5m或大于2倍天然上限,且不得小于12m;遇有饱冰冻土或含土冰层时,应予以加深或穿透该层;

        3)当采用容许融化原则设计时,勘探深度应至持力层以下稳定地层中不小于3m,且应大于容许融化的人为上限深度以下2m;遇有饱冰冻土或含土冰层时,应予以加深或穿透该层。

    4  中桥、大桥、特大桥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数量,中桥不应少于3个,大桥不应少于5个,特大桥不应少于7个;

        2)当采用保护冻土原则设计时,勘探深度应至持力层以下的稳定地层中不小于3m,且应大于设计的人为上限以下2.5m或大于3.5倍天然上限,且不得小于20m;

        3)当采用容许融化原则设计时,勘探深度应至持力层以下稳定地层中不小于3m,且应大于容许融化的人为上限深度以下2m;遇有饱冰冻土或含土冰层时,应予以加深或穿透该层。

    5  隧道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出口应布置钻孔,洞身段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确定;

        2)勘探深度应至洞底设计高程以下不小于5m,且不应小于2倍天然上限。地下水发育的隧道,应至泄水洞基础底面以下不小于5m。

    6  需要进行变形计算的构筑物,勘探深度应按压缩层影响深度确定。

10.4.9  路基工程冻土工程地质初步勘察阶段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外,尚应重点查明下列内容:

    1  沿线多年冻土上限的分布,季节融化层的成分及冻胀性,地面植被的覆盖程度;

    2  路基基底以下8m且不小于2倍~3倍上限深度范围内多年冻土的特征,重点查明高含冰量冻土的埋藏深度;

    3  沿线冻土现象的分布及对路基工程的影响;

    4  确定取土、弃土位置。

10.4.10  支挡工程冻土工程地质初步勘察阶段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外,尚应重点查明下列内容:

    1  场址多年冻土的分布、发育及物理力学及热学性质;季节融化层的冻胀性;

    2  冻土现象类型、分布、规模及危害程度。

10.4.11  涵洞、桥梁工程冻土工程地质初步勘察阶段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0.4.4条的规定外,尚应重点查明下列内容:

    1  桥位区多年冻土的分布、发育及物理力学及热学性质;季节融化层的冻胀性;

    2  桥位区融区的分布及特点;

    3  桥位区冻土现象类型、分布、规模及危害程度。

10.4.12  隧道冻土工程地质初步勘察阶段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0.4.4条的规定外,尚应重点查明下列内容:

    1  查明隧道通过地段多年冻土的分布、特征以及地下水的类型、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动态特征;

    2  隧道进、出口处冻土现象的类型、分布、规模及危害程度;

    3  隧道宜进行地温、地下水和简易气象等项目的观测;

    4  勘探孔深度应达到隧道路肩设计高程以下5m,如冻土条件复杂时应予以加深。

10.4.13  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冻土工程地质初步勘察阶段勘察的内容和要求,除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应查明活动层的厚度、成分及冻胀性,地下冰以及高含冰量冻土的特征及分布范围,冻土现象的类型、分布及危害程度。

10.4.14  初步勘察阶段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全线冻土工程地质总说明书,对工程建设场地适宜性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工程地质建议;

    2  全线冻土工程地质平面图、纵断面图,比例尺1:2000~1:10000;

    3  重点地段冻土工程地质平面图、剖面图,比例尺1:2000~1:5000;

    4  沿线冻土工程地质分段说明书,按地形地貌或不同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分段编写,重点评价冻土类型、冻胀类型、冻胀等级、融沉等级,多年冻土上限、季节冻结(融化)深度等内容;

    5  对工点冻土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说明,应根据工点类型提供下列资料:

        1)比例尺1:2000工程地质平面图、纵断面图;

        2)比例尺1:100~1:500工程地质横断面图、比例尺1:50~1:200钻(挖)探柱状图、地温测试资料、水质分析资料、地球物理勘探解译成果、岩土物理力学指标汇总表以及其他测试资料、附图、附表、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