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地球物理勘探
6.4.1 在冻土工程地质勘察中,可选用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地球物理勘探成果宜与钻探资料相互印证。地球物理勘探方法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N的规定。
6.4.2 冻土地区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应根据冻土的物理特性和场地条件,通过试验研究确定地球物理勘探方法。
6.4.3 场地条件对地球物理勘探的适宜性,可按下列因素判定:
1 冻土体的埋藏条件及其与周围介质的物理性质的差异;
2 地表起伏变化,地表层土冻融的不均匀性及影响地球物理勘探工作的地面障碍物;
3 场地附近有无对冻土地球物理勘探工作造成干扰的因素。
6.4.4 地球物理勘探时应取得场地的冻土地球物理勘探参数,当资料缺乏时还应实测其地球物理勘探参数。
6.4.5 冻土地区地球物理勘探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冻土的类型及其分布特征;
2 季节融化层深度及多年冻土的上、下限;
3 厚层地下冰的分布特征;
4 多年冻土地区地下水及其赋存条件;
5 多年冻土的波速、动弹性模量。
6.4.6 进行地球物理勘探成果解译时,应分析不同地质因素引起的物理现象异常的多解性,并应区分有用信息和干扰信号,进行综合解译,必要时应布置钻孔取得资料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