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24-2014 建标库

6.4  地球物理勘探

6.4.1  在冻土工程地质勘察中,可选用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地球物理勘探成果宜与钻探资料相互印证。地球物理勘探方法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N的规定。

6.4.2  冻土地区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应根据冻土的物理特性和场地条件,通过试验研究确定地球物理勘探方法。

6.4.3  场地条件对地球物理勘探的适宜性,可按下列因素判定:

    1  冻土体的埋藏条件及其与周围介质的物理性质的差异;

    2  地表起伏变化,地表层土冻融的不均匀性及影响地球物理勘探工作的地面障碍物;

    3  场地附近有无对冻土地球物理勘探工作造成干扰的因素。

6.4.4  地球物理勘探时应取得场地的冻土地球物理勘探参数,当资料缺乏时还应实测其地球物理勘探参数。

6.4.5  冻土地区地球物理勘探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冻土的类型及其分布特征;

    2  季节融化层深度及多年冻土的上、下限;

    3  厚层地下冰的分布特征;

    4  多年冻土地区地下水及其赋存条件;

    5  多年冻土的波速、动弹性模量。

6.4.6  进行地球物理勘探成果解译时,应分析不同地质因素引起的物理现象异常的多解性,并应区分有用信息和干扰信号,进行综合解译,必要时应布置钻孔取得资料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