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24-2014 建标库

6.3  坑探、槽探

6.3.1  冻土的浅部土层勘探,可采用坑探、槽探和小螺旋钻等简易勘探方法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无人烟的冻土地区进行坑、槽探时,亦可采用爆破法;

    2  对于泥炭沼泽或黏性土中的厚层地下冰地段,可采用钎探和小螺旋钻进行勘探,并应取得季节融化深度资料;

    3  各地貌单元分界线处的季节融化深度和地层变化情况,可采用坑探、槽探方法完成。

6.3.2  探坑和探槽的深度、长度和断面尺寸,应按勘探要求确定。探坑、探槽的开挖应根据深度和冻土融化情况,采取加固措施。

6.3.3  坑探、槽探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回填,并应恢复地表自然状态。

6.3.4  坑探、槽探应做好岩性描述记录、影像记录,并应提交坑探展开图、槽探槽壁纵断面图等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