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冻土工程地质评价
4.4.1 冻土工程地质评价应包括冻土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和自然条件变化、人类活动影响所引起的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及环境变化的评价。
4.4.2 冻土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冻土类型及分布、成分、构造、性质、厚度评价;
2 冻土现象的类型、规模、动态变化及其发育规律;
3 冻土温度状况的评价,包括可能由地表积雪、植被、水体、沼泽化、大气降水渗透作用、土壤含水率、地形等因素所引起的变化;
4 季节冻结与季节融化深度;
5 冻土物理力学及热学性质;
6 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因外界环境因素变化的预测及评价。
4.4.3 对冻土工程地质环境变化的影响,其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自然条件改变对冻土工程地质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2 人类工程活动对多年冻土工程地质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3 冻土现象类型及其变化特点;
4 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变化状况;
5 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间冻土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
6 冻土工程地质环境因外界因素变化的预测及评价。
4.4.4 冻土工程地质评价应提出地基土的利用原则及其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