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5.1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应在搜集、调查、测绘、勘探、测试、试验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分析和编制。
4.5.2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拟建工程概述;
2 勘察目的、要求和任务;
3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及工作量;
4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冻土特征、冻土现象、物理力学性质、热学性质;
5 冻土试验参数的分析与选用;
6 冻土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变化影响评价;
7 场地稳定性和适用性的评价;
8 地基冻胀性和融沉性评价;
9 场地利用、整治、改造方案及地基基础设计原则的建议;
10 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冻土工程地质问题的预测、监控、预防措施的建议。
4.5.3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可包括下列图件:
1 勘探和试验点平面布置图;
2 冻土工程地质平面分区图;
3 冻土工程地质剖面图(纵、横剖面);
4 冻土工程地质柱状图(包括冻土工程地质综合柱状图);
5 室内试验资料及图表;
6 原位测试及地温观测图表;
7 冻土利用、整治、改造方案的有关图表;
8 冻土工程计算图表;
9 其他有关资料(包括素描、照片和图件)等。
4.5.4 除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外,可根据任务要求,提交单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