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发 包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实行报建制度—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和省重点》工程 实行招标【、投标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立项后、发包前到!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经核准》领取工程发包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发包:其,他 :。工程应?当到工程所在地的】地(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 建—手续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应【。当根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不:同要求?。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 ?(一:),已,经国家、《部,门、地?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 ? (二)依法领取】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则许?可证 已经办—理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
(【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有能!够满足?需要:的有:关资料及图纸—;
《 (四)已经】办理了报建手续【。领取了工程发—包许可证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应当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实,行分级管理 具体】的,招标:范围和办法由省人民!政法:另行:制,定 国外投资项【目、外商有》特 殊要求的中【外合作项目》经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认可后其《业主可以按》照 国际惯》例进行招《标选:。择承包方 保密工】。程,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由发包 方》申请: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商定实行【委托承包
第十四!条 :以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的》发包方应当按照【规定向招标、投【标,管,理 机构提》。出申请其招标—文件:和标底必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核准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发—包,方其发包工作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单 位代理
第】十五条 《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和非!标,。准设备加工 必须发!包给持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承包!
第十六条 【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可以分别进—。行,。发,包和招标也可以【总 体发包和招标】建设工程设计不得以!专业发包;不得以】。分部分项工程发包】
第十《七条 招标》活动:应当在?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不宜:。公开招标的工—程经省招《 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可:。。以实行邀请》招标或者议》。标 招?标单位应当根据 合!理报价、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技术和设备》优势以及工》作业绩?和信誉度等综合 】因素择优选定中标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不得:指 定承《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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