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发 】。包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实行!报建制度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和省重点工程! 实:行招标、投标—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立项后、发—包前到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经核准领》取工程?发包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发包其他】 工:。程,应当到工《程所在地的地—。(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 《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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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应当根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不同要求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 (?一)已?经,。国,家、:部门、地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 (二》。)依法领《取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则许》可证 已经办理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
! (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有能够满足需—。要的有关资料及图】纸;
》 (四)已【经办理了报建手【续领取了工程发包许!可,证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应当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实,行分级管理》 具体的招》标,范围和办法由省人】民,政法另行制定 国外!投资项目、外—商有特 殊》。要求的中外合作项目!经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认可后其】业主可以按》照 国?际惯:例进:行招标选择》承包方 保密工【程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由发《包 :。方申:请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商定】实行委托承》包,
第十四》。条 :以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的》发包方应当按照规】定向招标、投—标管:。理 机构提出申请】其招标文件和标【底必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核准?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发包方其发】包工作?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单【 位代理
—第十五条《。 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和非标准】设备:加工 必须发包给持!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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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可以【分别进行发包和【招标也可《以总 体发包和招标!建设工程设》计,不得以专《业发包;不得以【分部分?项工程?发,包
?。第十七?条 招标活动应当在!。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不【宜公开?招标的工程》。经省招 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可以实行邀请招【标或者?议标 招标单位应】当根据 合理报价】。、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技术和设!备优势以及工作【业绩和信誉度等综】合 因素择》优选定中标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不得指— 定:承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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