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资 【质 《 第七条 从事建】筑活动而进行发包、!承包、中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审查?资质或者确定资质】等级取得相》应的资?质证 ?。书 申领资》质证书应《当写明下列主要【内容    【 (一?),单位和个《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   ?  (二)经济、技!术负责?人及有专业职称的】。。人员的姓名、职称】。证明文件、主要 业!务经历?;     (三!)近期的主》要业绩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建筑工?程的发包和》。 组织管理工—作;不得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不:得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单《位终止、《分立、?合并的应当予以注销!或者重新办》理资质?手续 第八—。条 省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来本省—从事承包、中—介服务活动的—应当提交 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函件?和资质证件按照规定!到省、 地》(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 港、澳《。、台地区或 者国】外的单位和个人来本!省从事发包》、承包和中介—服务活动的》应当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出具合法文件!按照规定《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册【登记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 ,以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活,动 :不得出卖、转让、】伪造、涂改资—质证书? :第十条 资质—证书同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验并根据》审验结 果决定【资,。质的升、降或者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