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资 质 【 第七?条 :从事建筑活》动而进行发包—、,承包:、中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审查】资质或者确定资质等!级取得相《应的资质证 书 申!领资质证书应当【写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单位》和,个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    《(,二)经?济、:。技术负责人及—有专业职称的人【员的姓名、职—称证明文件、主要 !业务经历;  】   ?(三)?近,期的主要《业绩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建筑工程—的发包和《 组织管理工—作;:不得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不得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单位终止、分立】、合并的《应当予以注销—或者重新办理资质】。手续:。 第八条 —省,。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来—本省从事《承包:、中介服务活动的应!当提交 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函件?和资:质证件按照规定到】。省、 地(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 港、澳、—台地区?或 者国外的单位】和,个人来本省从事发包!、承包和中介服务活!动的应当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出具合【法文件?按照规定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册登记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 以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活动》 不得出卖、—转让、伪造、—涂改资质证书 第!十条 ?资质证书同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验,并,根据审验结 —果决定资《质的升?、降或者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