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执行城乡规—。划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情况的》监督
第六—十三条 《省,、省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对下级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具体规定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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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第六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验核放线结果!、核:实基:础测量报告等—措施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施,工图进行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公众监督》。
第六十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的应当责令—改正
第六十七条! 省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执【法部门?予以处?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可以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举报
第—六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建设的举报—或者控告《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受理依法进行—核,实、处理并公开核】查处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或【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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